‘壹’ 残保金缴纳计算方法
残保金年缴纳额等于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乘以5%,减去上一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再乘以上一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残保金一般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用人单位申请保障金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减缴数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免缴保障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第四条 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并接受本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第六条 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
(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
(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
保障金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挪作他用。
‘贰’ 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
根据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公式计算。
‘叁’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第三条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9〕1333号)文件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怎么计算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根据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来计算的。而年度差额人数则是上一年度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差距人数。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切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柒’ 残疾人保证金怎么计算,怎么缴纳
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方式:
应缴纳的保证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人保证金的缴纳流程如下:
1、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申报缴纳地点。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缴费期限。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4、申报缴纳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5、申报需提交的资料。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6、逾期惩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7)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方法扩展阅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捌’ 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方法是咋计算的
你好,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单位上年度末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00%)
‘玖’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样计算,请举例说明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比如说:杭州市某企业去年在职职工人数为100人,政府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是5%,但是去年政府实际安排的就业残疾人人数为3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k一个人,那么现在要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100*5%-3)*5000=10000元。
也就是说,企业招聘的残疾人数越低,缴纳的保证金就越高。
一、缴纳时间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缴纳方式:
以北京市2017年残保金征收方式为例:
1、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申报缴纳地点
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缴费期限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
4、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5、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单位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水务局自行下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三、未如实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惩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拾’ 2020年残疾人保障金怎么计算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0)残疾人保障金计算方法扩展阅读: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四条,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保障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计算公式如下: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的,保障金年缴纳额=(1.5%-残疾职工比例)×征缴基数×50%;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以下的,保障金年缴纳额=(1.5%-残疾职工比例)×征缴基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