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增值稅預繳稅款怎麼計算出預征稅額
計算方法如下:
1、一般計稅方法: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售房款÷(1+10%)×3%。
2、簡易計稅方法: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售房款÷(1+5%)×3%。
只需要將數值套入公時計算即可。
(1)簡易計稅方法如何預繳稅款擴展閱讀:
預征稅額:
一、房地產開企業取得預收款需要預繳稅款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八款:9.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計稅方法的選擇,對取得預收款按照如下公式計算:
預繳稅款=預收款/(1+稅率/徵收率)*3%
[政策依據]:稅總〔2016〕18號公告
第十一條 應預繳稅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適用稅率或徵收率)×3%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11%的適用稅率計算;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
第二十條 應預繳稅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5%)×3%
二、建安業取得的預收款及異地(非同一行政區劃)提供建築服務取得收入時需要預繳稅款
[政策依據]:財稅〔2017〕58號第三條: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三條: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
——稅總〔2016〕17號公告第四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②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銷售額如何確認
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
拓展資料:
(一)簡易計稅法(僅適用老項目)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稅。
應納稅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5%)*5%
(注意:土地價款不得扣除)
一經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36個月內不得變更為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二)一般計稅方法(老項目、新項目均可選用)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計算銷售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增值稅稅額=應納稅銷售收入× 適用稅率 - 可抵扣進項稅額
=(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可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築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築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計算銷售額。辦法明確了如何計算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及相關管理要求。 2.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不得扣除對應的土地價款。 3.一般納稅人採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辦法明確了如何計算應預繳稅款。 4.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按照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當期銷售額和適用稅率或徵收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抵減已預繳稅款後,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一般納稅人: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計算銷售額。辦法明確了如何計算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及相關管理要求。
2.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不得扣除對應的土地價款。
3.一般納稅人採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辦法明確了如何計算應預繳稅款。
4.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按照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當期銷售額和適用稅率或徵收率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抵減已預繳稅款後,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③ 建築公司簡易計稅和一般計稅的預繳稅款怎麼算 哪些稅需要預繳
你好,建築公司簡易計稅是按價稅合計金額/1.03*0.03預交增值稅
一般計稅是按價稅合計金額/1.09*0.02預交增值稅
增值稅、增值稅附稅、印花稅、所得稅需要預交。
④ 簡易計稅分包的差額扣除和一般計稅分包差額預繳分別怎麼算的
計算公式是這樣的:
(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 11%)×2%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 3%)×3%
⑤ 建築企業異地預繳增值稅流程
法律分析:建築企業異地預繳增值稅的,需要企業先在當地稅務局或者電子稅務局開具外經證,企業帶上合同,外經證,營業執照等去到工程所在地的稅務局進行預繳,現在也有很多地方不需要去到工程當地,只需要在電子稅務局操作即可,預繳後的稅額可以在企業申報時進行抵扣。《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納稅人異地預繳增值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4號)規定,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築服務的,應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並按預繳增值稅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徵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的公告》 第四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⑥ 房子採用簡易計稅,轉讓時如何預繳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第三條第(五)款規定,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9號規定:稅務總局決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由地稅機關繼續受理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申報繳稅和代 開增值稅發 票業務,以方便納稅人辦稅。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4號規定,納稅人應按照規定的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⑦ 採用簡易計稅,轉讓時如何預繳增值稅
採用簡易計稅法,需要計算增值稅。
四種情形下一般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一、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以該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試點期間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三、自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認定為動漫企業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特定服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四、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和收派服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⑧ 預繳稅款是什麼意思
預繳稅款是指預先繳的稅款,即在實際納稅時間之前預繳稅款。納稅是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不同方式繳納稅款的過程。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按時足額繳納稅款,全面履行納稅義務。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免除稅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稅率為17%;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⑨ 異地預繳稅款怎麼算
法律分析:1. 一般計稅
預征率:2%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2. 簡易計稅
預征率:3%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建築業的簡易計稅項目包括應當適用簡易計稅和可選擇簡易計稅兩類:應當適用簡易計稅包括:
(1)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
(2)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築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可選擇簡易計稅包括: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
(2)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
(3)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未註明合同開工日期,但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屬於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的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建築工程老項目;
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4)銷售自產或外購機器設備(含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已經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的,對於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