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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工作價值計算方法

發布時間:2022-08-10 08:37:13

1. 單位面積森林的塌陷損失價值怎麼

具體如下:
科學、准確的林木損失計算是森林火災調查工作中的最重要環節,它關繫到能否正確反映森林火災的經濟損失,客觀量化展示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同時,林木損失計算也為森林火災及其他各類森林案件的查處提供依據。森林火災林木損失包括成過熟林損失、近熟林損失、中幼齡林損失。
一、成過熟林的損失計算成過熟林的損失,可按成過熟林所生產木材的正常市場價格減去火災燒毀、燒死木材實售價格的余額再乘以燒毀、燒死木材出材量的方法來計算,即:P=G1V-G2V=V(G1-G2)式中:P——森林火災林木損失價值(元);G1——正常現行木材價格(元);G2——被燒毀燒死林木清理木材實售價格(元);V——燒毀燒死木材清理出材量(m3)。舉例:某場森林火災,燒毀、燒死林木清理後出材為150m3,該種木材正常市場價格為500元/m3,而清理出的燒毀、燒死林木出材實售價格為200元/m3,那麼,此場森林火災林木損失價值為:P=G1V-G2V=V(G1-G2)=150×(500-200)=45,000(元)。
二、近中幼齡林森林火災林木價值損失計算近中幼齡林由於使用價值尚未達到最優,蓄積量也未累積到最高點,林木價值低,除撫育外,一般不應進行採伐利用。如果簡單地用燒毀燒死林木木材的市場價格減去清理木材可能變賣出的價格來計算,或只計算重新造林和撫育所需費用充當損失價值,勢必降低的了森林火災的實際林木價值損失,不利於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使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障。

2. 廢品損失都有哪些計算核算的方法

在廢品損失的歸集與分配過程中,不可修復廢品成本的計算是關鍵。不可修復廢品成本通常是從該種產品的實際生產費用中區分成本項目計算確定的。按成本項目分別計算不可修復廢品的實際成本的公式如下:
廢品應負擔的材料費用=某產品直接材料成本總額/(合格品數量+廢品約當量)×廢品約當量
廢品應負擔的工資費用=某產品直接人工成本總額/(合格品數量+廢品約當量)×廢品約當量
廢品應負擔的製造費用=某產品製造費用總額/(合格品數量+廢品約當量)×廢品約當量
在計算不可修復廢品成本時,應注意到,不可修復廢品是發生在製造過程的中途,還是最後階段,這對廢品數量的確定及其費用分配都有著直接的關系。
廢品損失的核算:
1、計算廢品損失的原始憑證
「廢品通知單」是計算廢品損失的主要原始憑證。它由企業質檢部門在發現廢品時填制,也可由產生廢品的單位(分廠、車間或班組)填制。「廢品通知單」應包括的內容有:⑴廢品的種類和數量,⑵產生廢品的原因和過失人責任以及廢品的生產工時,⑶可修復廢品的修復費用,⑷不可修復廢品的生產成本。該單一式三聯:一聯由生產單位存查,一聯交質檢部門,一聯交財會部門核算廢品損失。只有審核無誤的「廢品通知單」,才能作為核算廢品損失的原始憑證。
2、可修復廢品修復費用的核算
廢品損失包括可修復廢品的修復費用和不可修復廢品的凈損失,二者的含義不同,核算也不相同。可修復廢品是指經過修復可以重新入庫出售的產品。它給企業帶來的損失就是在修復過程中發生的各項修復費用,這些費用最終由該類產品的成本負擔。所以,修復費用的歸集和分配成為可修復廢品的主要核算內容。
可修復廢品的修復費用包括材料費用、人工費用和製造費用等,這些費用發生時應根據相關原始憑證歸集到「廢品損失」賬戶。材料費用根據「材料費用分配匯總表」歸集;人工費用根據「工資及福利費用分配匯總表」直接或按生產工時等資料分配計入;製造費用根據「製造費用分配表」分配計入。月末將歸集的修復費用費用轉入同種產品的「生產成本」帳戶,加大了該種產品的完工產品總成本及單位成本。
3、不可修復廢品的核算
不可修復廢品的凈損失是指不可修復廢品的生產成本減去殘料價值及應收賠償款後的余額。不可修復廢品的生產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等項目。這些費用與同種合格品的成本是同時發生的,已記入了該種產品的成本計算單(或生產成本明細賬)。因此,應將不可修復廢品的生產成本採用一定的方法從產品成本計算單(或生產成本明細賬)中轉出來。結轉的方法可以根據生產的特點和管理的要求採用第八章介紹的各種方法。此處為了便於理解,成本結轉方法採用定額成本法。
4、不單獨核算廢品損失的處理
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品很少,而且管理上也不要求單獨核算廢品損失時,不需要設置「廢品損失」賬戶,成本計算單中也不需要設置「廢品損失」成本項目。發生的可修復廢品修復費及不可修廢品的生產成本都已根據「材料費用分配匯總表」、「工資及福利費分配匯總表」和「製造費用分配表」提供的資料計入了成本計算單,對於發生的廢品殘料價值收入和應收賠償款,也應直接沖減生產成本。

3. 經濟損失測算方法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涉及的犯罪數額主要有「銷售金額」、「違法所得數額」、「非法經營數額 」和「經濟損失數額」幾種,這些「數額」如何理解對於區分罪與非罪具有重要意義。2004年12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對「非法經營數額」、「銷售金額」作了規定而沒有對經濟損失的概念進行界定。司法實踐中,對經濟損失的數額理解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種計算方法:以被侵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經濟損失作為損失額、以侵權人因侵 高血壓獲取重大突破! 口臭!!口腔潰瘍!! 全國名牌高校聯合擴招 二折提貨,千元做老闆 權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作為損失額、以被侵權方為研製開發知識產權付出的原始成本作為損失額。筆者認為,這三種方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不同的條件下應選擇使用不同的方法。 一、以被侵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經濟損失作為損失額 以被侵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經濟損失作為損失額即因侵權使被侵權人的產品的銷售量下降或價格下降帶來的損失。筆者認為,這種方法的局限性有兩方面:首先,既然是判斷下降就肯定存在一個參照物,即對不發生侵權狀態下正常銷售量和價格的預期,所以使用該方法就必須對未發生侵權的情況下企業未來收益進行預測,但是預測的精確程度是非常難以掌握的。這種預測與企業的盈利預測十分類似,而注冊會計師在對企業的盈利預測進行審核時發表的審核意見僅僅採用「盈利預測依據的基本假設已充分披露,沒有證據表明這些基本假設是不合理的」等語句,而不會對預測結果的可實現程度作出保證。如果說在計劃經濟條件下這種預測還能夠實現,那麼在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中對銷售量和價格的定量預期是非常困難的。其次,該方法的局限性在於我們很難判斷這種銷售量和價格的下降是否確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我們對未發生侵權時的銷售量和價格進行預測的前提是假定某些條件是固定不變的,比如客戶資源、行業環境等外部條件和生產正常等內部條件。而當這些預期的條件發生了變化的情況下,我們就根本無法區分銷售量和價格的下降是否由侵權行為引起,以及侵權行為帶來的下降是多少,那麼由於侵權帶來的損失也就無法准確計算了。綜上所述,如果無侵權行為發生時被侵權方的銷售量和產品價格基本保持穩定,那麼該方法才有可行性。如果被侵權方處於生產成熟期,則適用該方法將會比較准確,反之如果是處於生產發展期或是衰落期則會產生較大的偏差。同時也應注意,因為預測具有固有的不確定性,所以在預測時還應保持謹慎的態度。如果發現有除侵權外的其他因素引起銷售量和價格的波動,應剔除這些因素的影響,從而准確計算出侵權帶來的損失額。 二、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作為損失額 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作為損失額即以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費用後的利潤作為損失額。筆者認為這種方法存在以下局限性:首先,以侵權方的利潤作為損失額實質上就是假定知識產權能夠給被侵權方帶來同樣的收益,而這種收益被侵權方非法取得了。但是問題在於同樣的知識產權在不同的企業使用可以帶來完全不同的收益,由於各個企業的具體運作,如市場營銷策略、經營理念等方面存在重大差異,即使使用相同的生產設備、生產原料,兩個不同企業的盈利水平也會大不相同。我們不難看出,知識產權也會給侵權方和被侵權方帶來完全不同的盈利。甚至有時侵權方為了搶占市場而寧願採取零利潤或負利潤的手法,所以侵權方的利潤並不能准確反映被侵權方的損失。其次,如何計算侵權人的利潤也存在很大的難度。筆者認為,收入的確定可以參照《解釋》中關於「非法經營數額」的規定:「已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實際銷售的價格計算。製造、儲存、運輸和未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標價或者已經查清的侵權產品的實際銷售平均價格計算。侵權產品沒有標價或者無法查清其實際銷售價格的,按照被侵權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但是作為扣除項目的合理成本則難以准確計算,開支是否合理,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裁量。即使在會計核算相當規范的企業如何區分發生的共同成本費用中哪些是用於合法生產、哪些是用於侵權行為都是非常困難的,更何況很多侵權企業根本沒有完備的核算制度,這種計算更沒有可操作性。筆者認為,如果侵權方和被侵權方具有相似的利潤率水平則比較適合採用這種方法,如果在發現並剔除不合理成本費用後雙方利潤率水平相似,也可採用。在計算合理成本費用時應特別注意,如需分攤成本費用則應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和特點採用盡量合理的分攤方法。如果侵權方利潤率畸高或畸低,但條件限制只能採用該方法時,可考慮使用同行業的平均利潤率。 三、以被侵權方為研製開發知識產權付出的原始成本作為損失額 以被侵權方為研製開發知識產權付出的原始成本作為損失額,即以被侵權方為研製開發知識產權投入的原材料費用、燃料動力費用、開發人員工資以及申請專利發生的費用等作為損失額。該方法致命的缺點在於,以研發成本來衡量侵權帶來的損失,也就意味著以研發成本來衡量知識產權目前能給被侵權方帶來的收益,而知識產權最大的特點就是能夠給企業帶來超出一般利潤率水平的超額利潤,這種超額利潤也會遠遠大於企業原始的開發成本。而且原始研發成本是一種歷史成本,只能反映研發當時的開支情況。隨著時間的推移,相同企業重新開發相同的知識產權所需成本都會完全不同。顯而易見,以過去的研發成本來衡量現在的收益是缺乏依據的。如果侵權發生的同時,被侵權方仍在使用知識產權生產產品並獲得利潤,就意味著原始研發成本帶來的收益屬於被侵權方和侵權方共享,那麼以全部的研發成本作為經濟損失也似乎失之偏頗。筆者認為,該方法僅適用於下列情況:知識產權完成初期便被侵權而且侵權時間較短,尚未帶來超額利潤。還應注意的是,列入計算范圍的費用確是用於開發研製該知識產權。通過對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這三種計算方法都有各自的適用情況,在實際工作中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選擇使用,以准確地計算經濟損失金額,從而正確地定罪量刑。(作者單位:成都市檢察院)

4. 如何計算工作損失價值

根據國家在1986年頒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准》的規定,工作損失價值可以用下面公式計算:Vw=Dlo[M/(SoD)]其中Vw--工作損失價值(萬元);Dl--一起事故的總損失工作日數,死亡一名職工按6000個工作日計算,受傷職工視傷害情況,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86)的附錄B確定(日);M--企業上年稅利(稅金加利潤)(萬元);S--企業上年平均職工人數(人);D--企業上年法定工作日數(日)。

5. 傷亡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是怎樣計算的

傷亡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1)直接經濟損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及善後處理支出的費用和毀壞財產的價值,其統計范圍有: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恤費;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及賠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是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事故影響而造成的其他損失的價值,其統計范圍有: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理環境污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6.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什麼經濟損失

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三種:
1、人身傷亡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喪葬及撫恤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和誤工費等。
2、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3、財產損失費用。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和流動資產損失。

溫馨提示:所有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11-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7. 損失工作日計算

你問的不清楚,不好回答。是想問死亡賠償金中怎麼算工資損失吧?如果是這樣,不存在工作日損失問題,死亡賠償金通常是按當地平均年收入×20年計算,一次性給付的。60歲以上老人,則按(80-死者實際年齡)×當地平均年收入計算。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8. 流動資產損失價值如何計算

流動資產損失價值的計算方法如下:流動資產損失價值可以分情況計算:(1)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等損失價值的計算方法是,賬面價值減去殘值;(2)成品、半成品、在製品等損失價值的計算方法是,用企業實際成本減去殘值。事故已處理結案而未能結算的醫療費的計算方法可以用下面公式表示:m=mb+mb/pode。其中m,表示被傷害職工的醫療費(萬元);mb為事故結案日之前的醫療費(萬元);p表示事故發生之日至結案之日的天數;de是延續醫療天數,它是指事故結案後,還需繼續醫治的時間,由企業勞資、安全、工會等部門按照醫生診斷意見確定。
《城鎮集體交通運輸企業財務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成本開支范圍,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生產營運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料、潤料、材料、輪胎、輪箍、墊倉、備品配件、燃料、動力、裝卸工器具、低值易耗品的原價和運輸、裝卸、整理費用以及牲畜飼料、牲畜葯品等費用。
(一)列入成本的各種物質消耗,除零星的機物料外,只限於計算期內實際耗用的物資,不包括車間、班組、車(船)隊或其他基層單位已領未用的數額。
(二)企業在生產營運過程中發生的各種材料物資短缺、損耗,屬於定額損耗率以內的部分,按實際損耗數列入成本;超過定額損耗率的部分,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企業主管部門批准,同級稅務機關審查同意後,以扣除直接責任人賠償後的凈損失列入成本。各類材料物資的定額損耗率,由企業主管部門規定,並抄送同級稅務機關備案。各種邊角余料、廢料以及回收的包裝物等,應當估價入帳,並分別沖減成本費用。
(三)列入成本的低值易耗品,是指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勞動資料。金額較小的,可一次攤銷;金額較大的,可分期攤銷。分期攤銷方法可採用「五·五」攤銷法或凈值攤銷法。
(四)企業購進的役畜按購進原值列入成本。購進原值數額較大的,可以分期分次攤入成本,但攤銷期最長不超過兩年。自繁自養的幼畜,日常的飼養費列入成本,淘汰、死亡時的殘值收入轉作營業外收入。
二、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租賃費和修理費
(一)列入成本的固定資產折舊費、按照本辦法第三章第十四條的規定辦理。
(二)列入成本的固定資產租賃費,是指按照國家有關租賃費用財務處理的規定,應從企業成本中列支的各項租賃費用。
(三)列入成本的固定資產修理費是指:
1.經稅務機關同意提取修理基金的企業,所提取的修理基金。其發生的固定資產大、中、小修理費用均在提取的修理基金中開支,不得直接進入成本;
2.不提取固定資產修理基金的企業,發生的大、中、小修理費用按實際列入成本。一次進入成本數額較大的,可作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待攤費用的攤銷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三、按國家規定列入成本的職工工資、津貼和各種獎金,按本辦法第五章的規定執行。
四、按企業進入成本的職工工資總額扣除副食品價格補貼和列入成本的獎金後余額的11%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五、按企業進入成本的職工工資總額扣除副食品價格補貼後余額的2%提取的工會經費。
六、在企業進入成本的職工工資總額扣除副食品價格補貼後余額的1.5%范圍內掌握開支的企業職工教育經費。
七、企業停工期間支付的工資,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發生的設備維護費、管理費,經批准核銷的壞帳損失。
(一)企業在停工期間支付給運輸工人的工資,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和發生的設備維護費、管理費列入成本。收到的過失人或責任人的賠償金,沖減成本。季節性生產企業,計劃停產期間的各項費用開支,列入開工期間的成本。
(二)壞帳損失是指由於債務單位撤銷,依照民事訴訟法進行清償後,確實無法追還或因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實無法追還等原因造成的債權損失。壞帳損失,在取得債務方企業主管部門、稅務機關或法院等有關單位書面證明,報經企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列入成本。
八、企業在運輸、裝卸、堆存作業以及其他業務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損失。
(一)海損、機損、行車事故所發生的修理費、搶救和善後費用,船舶檢驗費,潛水檢查費,以及因人身傷亡事故而支付給外單位人員的醫葯費、喪葬費、撫恤費、生活費等,在扣除向保險公司投保收回的索賠收入,以及事故對方或過失人的賠償金額後,按凈損失列入成本。
(二)貨物在運輸、裝卸、堆存過程中因承運方、港方責任所發生的貨物丟失、短缺、毀損、受潮、污染、差錯等貨損、貨差事故損失及處理受損貨物的削價損失費用,屬於定額損耗率以內的部分,在扣除保險公司、過失人支付的賠償金額後,按凈損失計入成本;超過定額損耗率的部分,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報經批准後及時處理。經批准處理的超定額損耗,在扣除保險公司、過失人支付的賠償金額後,按凈損失計入成本。各種貨物的定額損耗率,由企業主管部門規定,並抄報同級稅務機關備案。
九、財產保險費和航行國外船舶的船員人身安全保險費,契約、合同公證費和鑒證費,訴訟費和聘請律師費,咨詢費、專有技術使用費,以及按規定應列入成本的排污費。
(一)企業進行財產保險,實際繳納的財產保險費用,以及航行國外船舶的船員人身安全保險費用,列入成本。保險公司給予企業的優待,應沖減保險費支出。
(二)企業在生產營運活動中所支付的契約、合同公證費和鑒證費,訴訟費和聘請律師費,科學技術和經營管理咨詢費,可以按數額大小,一次或分次列入成本。
(三)引進技術的技術轉讓費(包括許可證費、專利費、咨詢費、設計費),在引進技術項目投產後支付的,一次或分次列入成本;在引進技術項目投產前支付的,作待攤費用處理,投產後一次或分次列入成本;引進技術的職工培訓費,可以一次或分次列入成本;為掌握使用引進技術發生的其他有關費用,應列入引進項目投產後的成本。
(四)企業根據環境保護法和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交納的排污費,可以列入成本。但從開征後的第三年起,企業繼續超標准排污,按規定加收的排污費和罰款,應在企業更新改造基金中列支,不得列入成本。
十、銀行流動資金貸款利息,按支出數扣除流動資金存款利息收入後的余額列入成本。銀行對流動資金貸款加收的加息、罰息,應在企業生產發展基金中列支,不得列入成本。
十一、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內部職工集資,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所支付的集資利息,相當於人民銀行同期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超過部分應從企業自有資金或企業分配利潤中列支。
十二、營運過程中發生的港口費、裝卸費、代理費、洗車費、車輛牌照和檢驗費。航行外港船舶支付給港方的速遣費,列入成本。收取港口的延期費,應按實際收入沖減成本。
十三、企業按國家規定繳納的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列入成本。
十四、企業按規定繳納的養路費、養河費、港務費、過渡費、過閘費、過橋費、水上交通費列入成本。
十五、按統一規定發生的辦公費、旅差費、冬季取暖費、消防費、倉庫經費、商標注冊費、展覽費、勞動保護用品費列入成本。
十六、經國家稅務局批准列入成本的其他費用。

9. 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萬台特種設備死亡率和事故率怎麼計算計算公式如何

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准GB6721-1986 計算。
4 計算方法
4.1 經濟損失計算見公式(1):E=Ed十Ei …………………(1)
式中:E —— 經濟損失,萬元;
Ed —— 直接經濟損失,萬元;
El —— 間接經濟損失,萬元。
4.2 工作損失價值計算見公式(2):Vw=Dl·(M/S·D)…………(2)
式中:Vw —— 工作損失價值,萬元;
Dl —— 起事故的總損失工作日數,死亡一名職工按6000個工作日計算,受傷職工視傷害情況按;GB 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准》的附表確定,日;
M —— 企業上年稅利(稅金加利潤),萬元:
S —— 企業上年平均職工人數;
D —— 企業上年法定工作日數,日。
4.3 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4.3.1 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固定資產凈值減去殘值計算;
4.3.2 損壞的固定資產,以修復費用計算。
4.4 流動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4.4.1 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等均按帳面值減去殘值計算;
4.4.2 成品、半成品、在製品等均以企業實際成本減去殘值計算。
4.5 事故已處理結案而未能結算的醫療費、歇工工資等,採用測算方法計算(見附錄A)。
4.6 對分期支付的撫恤、補助等費用,按審定支出的費用, 從開始支付日期累計到停發日期,見附錄A。
4.7 停產、減產損失,按事故發生之日起到恢復正常生產水平時止, 計算其損失的價值。
…………
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導則TSG Z0006-2009
第六條 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死亡、重傷、輕傷分類按照GB644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准界定;經濟損失按照本規則附件A的有關定義,具體計算方法參照GB672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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