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有效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镇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提高镇区门店店招店牌和全镇范围内户外广告的整齐美观性,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结合赵巷实际,特制订规范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管理的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属地化源头管理,规范赵巷集镇门店店招店牌和全镇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及前期报批备案手续,并对辖区内违规设置的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容环境。
二、具体规范
(一)店招店牌
本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设置在经营场所的各类仅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起提示作用的标牌、标识。
(二)户外广告设施
本镇范围内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路牌、灯箱、高炮、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实物造型等,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阵地设置的彩旗、条幅、气球等。
(三)相关要求
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置规范,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城镇整体景观相得益彰。
1、店招店牌应当遵循“一店一招、尺寸规范、亮化配套、安全牢固”的原则。
2、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3、设置应当符合城镇街景规划和设计要求,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不得粗制滥造。
4、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书写应当规范准确,用字规范,无错别字,无缺字、漏字。
5、户外广告设施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应当牢固,并定期维修、保养,做到整洁、安全、美观。图案、文字陈旧、污浊、脱色、损坏变形或灯光显示不全的,应及时予以更新、修复或拆除,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及时拆除。
6、户外广告设施可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设置申请人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7.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设施的规格、色彩应与我镇相关控制要求相适应,并避免与城镇总体立面风格相冲突。
三、职责分工
(一)城管分队(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赵巷分队)
1、对新增及自行变更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业主,接受申请,并及时会同规保办、工商所等部门核实有关情况,进行批复并备案登记。
2、对未按照批准要求设置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逾期不整改或者拆除的,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浊、腐蚀、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设施,督促业主修复,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行政处罚。
4、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设置者拆除。在潮汛、台风或者暴雨期间,加强对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设施,责令设置者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应当强制拆除。
(二)规保办
对全镇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划,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并进行备案登记。
(三)工商所
对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内容进行核实,对未备案登记、私自变更内容等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
(四)财政所
对涉及由政府部门统一新建、改造、维修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做好资金安排,落实资金保障。
(五)安管中心
对相关设置项目实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已设置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存在隐患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通报城管分队。
(六)联勤大队
巡查队员对责任网格区域内发现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存在的相关问题,督促履行“门责制”及相关义务,并及时报镇联勤指挥中心,移送城管分队快速处置。
四、审批程序
(一)店招店牌
1、统一改造好的店招店牌:更换店招店牌内容的,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原则上不得更换底板;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底板的,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
2、新建、翻建的建筑物需设置店招店牌的: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
(二)户外广告设施
1、公益性户外广告: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与规保办、工商所、党群办(宣传)商定后予以批复。涉及制作大型广告和后期变更为商业性户外广告的,需至区绿化市容局报批。
2、商业性户外广告:带妥所需材料,至区绿化市容局报批。
3、因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业等宣传活动,需要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制定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并报镇城管分队或区绿化市容局批准。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设置期限不超过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是赵巷镇巩固国家卫生镇、全国文明镇和全国优美乡镇的重要内容,是提升赵巷市容市貌、维护街面整洁、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从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和维护城镇文明形象的高度来认识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能动作用,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联系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规范管理;同时,要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意识,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要充分发挥“大联勤”作用,进一步完善运作模式,共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定期督查,促进规范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联合整治,检查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是否定期维护做到安全、整洁、美观。对未经审核批复、不符合规划要求设置的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及时落实整改或拆除。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发放《告知书》、上门宣传等行之有效的途径,广泛宣传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的目的、意义、要求,取得群众和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创造群众参与、业主配合的和谐氛围,激发共同维护市容环境的主人翁意识,构建整洁、有序、文明的良好环境。
② 装门头广告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门头广告牌被纳入户外广告管理范畴。各个地方城管部门对店招设置要求有所差异,需咨询当地城管。
2、店招店牌(自身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流程:
(1)材料:门店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核准字号复印件2份、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户外广告牌效果图2份、申请报告、产权证复印件2份、门店方位图1份。
(2)去所在地区办证大厅办理,材料给城管看后会审核,如城管的受理大厅受理后,会在一周内有城管工作人员看现场,之后层层领导批阅同意,再转到工商审核内容,最后通过。
(2)宿迁市店招店牌检测方法扩展阅读:
安装广告牌的注意事项:
1、招牌形式设计的位置,有平行放置,垂直放置,纵横放置等;造型,独特的造型对于广告受众来说具有强有力的吸引力,达到招牌吸引顾客的目的;
2、光照情况,绚烂多彩的光照可以给广告受众制造热闹和欢快的气氛,更具吸引力;
3、招牌内容设计,简明扼要的广告信息不但令顾客过目不忘,还能达到良好的交流目的;
4、招牌色彩设计,除了注意在形式、用料、构图、造型等方面要带给顾客良好的心理感受外,色彩选择也不容忽视,顾客对招牌的识别往往是先识别色彩再识别店标店徽的;
5、招牌情感设计,要融入对顾客忠实的情感,这样顾客才会忠实我们的品牌。
③ 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店招标牌设置行为,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店招标牌的设置、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店招标牌设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设置人),在其办公地或者经营地设置表明其名称、字号、标志的室外标牌、灯箱、LED灯、文字符号的行为。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店招标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店招标牌设置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店招标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店招标牌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容貌标准等技术标准,制定店招标牌设置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店招标牌设置标准是店招标牌设置、监管的依据。
制定店招标牌设置标准,应当采取听证或者论证等形式征求专家、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意见。第二章设置规范第六条设置店招标牌的位置、形式、尺寸、色彩、图案等应当与所依附的载体以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破坏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和街景特征。
不得利用建筑物屋顶、消防登高面、住宅建筑(含商住混合类建筑的住宅部分)、写字楼外立面设置店招标牌。第七条店招标牌内容仅限于设置人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字号和标识,不得含有推介产品或者服务的内容,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内容。第八条建筑物一层采取外框支架方式设置店招标牌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得重叠设置;
(二)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
(三)厚度一般不得超过六十厘米,长度不得超过房屋权属登记证列明的长度。第九条建筑物二层及以上不得采取外框支架方式设置店招标牌。第十条店招标牌版面和造型应当与建(构)筑物风格、自身店(门)面装修和设计相协调,色彩搭配合理,字体规范完整。
历史风貌区、特色街区的店招标牌设置应当与历史风貌、街区特色、传统格局相协调。
鼓励采取挂设牌匾方式设置店招标牌。第十一条店招标牌应当按照一店一招的原则设置。大型商场可以在不同沿街外立面设置;位于沿街转角处、两侧均开设店(门)面且属于同一设置人的,可以在两侧店(门)面分别设置。第十二条店招标牌按照规定配置夜间光源的,应当采用内置灯、背景灯、LED灯等灯饰控制亮度,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第十三条店招标牌应当采用坚固耐用、不易褪色的材料,设计和安装应当符合国家建(构)筑物结构荷载、防风、抗震、防火、电气安全要求。第十四条设置人是店招标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应当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持其整洁、完好、安全、美观。发现画面污损、严重褪色、字体残缺、断亮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店招标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设置人应当予以更新。建设、整修、更新或者拆除期间,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在现场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店招标牌因设置或者维护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设置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示店招标牌设置标准,建立电子信息检索系统,方便设置人、利害关系人、公众查询和监督。
设置人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设置要求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供免费查询服务。第十六条设置或者更新店招标牌的,应当在设置后三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
(二)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店招标牌效果图或者现场照片、说明;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七条禁止利用店招标牌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户外广告设置相关规定管理:
(一)店招标牌设置地点不在设置人办公地、经营地的;
(二)店招标牌内容超出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字号、标识,附带商业内容的。
④ 宿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的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美化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江苏省广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规定的事项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
(一)市中心城区;
(二)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的城区以及其他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
(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工业集中发展区、旅游度假区、农村新型社区等区域;
(四)公路收费站区、服务区以及港口、码头等控制范围内;
(五)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
(六)市、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管理的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及其他区域。
法律、法规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用地范围内广告设施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的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所列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列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工作。
本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所列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文广新、公安、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的相关管理工作。第四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是指利用下列载体,以文字、图像、电子显示、实物实体造型等表达方式在户外公共空间设立、安装广告设施的行为:
(一)公园、广场、绿地、河道等户外场地(所);
(二)房屋、桥梁、道路、地下通道、报刊亭、公交站场、电子通信杆线、地名标志物、电话亭等建(构)筑物及其附着地块、附属设施;
(三)布幅、充气装置、升空装置、实物模型等;
(四)公交车、出租车、渡船、旅游客船、公共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其他可以承载户外广告的载体。
本条例所称店招标牌的设置,是指在经营地、办公地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用于表示名称、标识、字号、商号的招牌、标牌、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的行为。第五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设置店招标牌应当符合店招标牌设置方案和设计要求。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与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第六条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信用联合惩戒的规定,建立设置者信用档案,对失信行为实施惩戒。第二章规划与规范第七条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和公益性户外广告设施,其设置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划部门会同城市管理、工商(市场监管)、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行政部门负责提出各自职权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前期方案。
店招标牌设置方案由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规划、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容貌标准、道路街景特征、历史文化传承和所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经批准实施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店招标牌设置方案,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第八条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制定店招标牌设置方案,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第九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店招标牌设置方案是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的主要依据。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店招标牌设置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布,方便设置者、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第十条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设置公益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数量不得低于户外广告设施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不得利用公益性户外广告设施发布商业性广告。
公益性广告的发布应当规范有序,具体发布形式按照公益性广告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⑤ 城市公共活动中心有哪些组成及店招店牌的设置特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上海商业区日趋繁华,成为城市主要的对外窗口,商业中心已不再单纯的作为购物场所,而是兼作消费、公共娱乐及社会生活的空间,城市中的大中型商场的商业建筑环境及店铺的外部形象和店招店牌不仅仅代表商家的形象,更是上海城市形象的一部分。招牌特点
商业中心店招店牌密集度相当高,色彩变化多,形态各异,灯光多,具有闪、亮、跳的特点。例如南京路步行街有100多年的历史,是上海商业区的核心组成部分,每天约有170万的游客光顾,是全国乃至世界闻名的商业街。五光十色、姿态万千的招牌更是这条街的一道风景线。
推荐设置方法
面对商业中心高度集中、形态各异的店招店牌可以参照第二章所规定的招牌设置参数,主要商业设施和景观高潮点应相对放宽尺度,但在设置之前应提交有关管理部门核准。②商务中心
城市中央商务区是城市中全市性或区域性商务办公的集中区,集中着商业、金融、保险、服务、信息等各种机构,是城市经济活动的核心地带。该区域具有办公、商务和服务等功能,既是经济运作管理中心,也是金融中心和生产服务中心。该地区商务楼、高档酒店等高层建筑较多,店招店牌设要求很高。招牌特点
商务中心建筑以高层商务楼为主。以我市陆家嘴商务中心为例,该地区是经过统一规划的现代化商务中心,建筑形式多为现代化高层、超高层建筑,建筑外观多为玻璃幕墙等材料。店招店牌在高度现代化的商务中心中的设置,不仅反映了城市的物质品质,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
推荐设置方法
对于高层办公楼、酒店等建筑,由于一栋建筑内的企业或商家较多,因此推荐用独立式店招店牌。标志性建筑、楼宇主入口处招牌,建议使用镂空字式店招店牌。招牌尺度应严格控制,如需要超过第二章所列设置参数,应交有关管理部门核准。③行政文化中心
城市行政中心是行政决策与管理机构的主要所在地,是城市政治功能的重要区域,在城市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城市文化中心是以大型文化设施为主构成的公共活动中心,是体现城市文化功能和反映城市文化特色的重要区域。行政文化中心的店招店牌应符合行政区庄重、严肃的风格兼具文化中心浓厚的文化氛围。
招牌特点
行政文化区域大多为标志性建筑及文化设施。以我市人民广场行政文化中心为例。处于上海市的心脏部位,区内建有博物馆、大剧院、美术馆、规划馆等标志性特色建筑,此区域内的商业招牌不宜过多、过大,要与地区的文化氛围所呼应。
推荐设置方法
标志性特色建筑不应设置商业性店招店牌,如需设置应交上级管理部门核准。对于商业性店招店牌应严格控制,该区域招牌设施应以独立式(组合式)和镂空造型字、附壁式为主。应尽量做到小、少、精,即体量小、数量少、形式精。
⑥ 店标和店招的区别
店标是经过国家商标局注册的,专属于自己的标示,如同产品的商标,冒充店标,就是属于侵权行为,店招,是一个店的招牌,一个商店,可以随意起个名字,到工商局注册就可以了,无需经过商标局的注册
⑦ 怎样申报店面招牌
申请店面招牌是要领取门头广告牌施工申请表;
提交材料:
1、需要提供景观广告设置效果图、现状图,附于以商店为中心的6家店铺,包括视觉效果图。
2、需要提供景观广告建议位置产权证: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
3、需要提供建筑装饰清单。
4、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或名称批准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不论什么材质和工艺的招牌设计制作,都要注意以下四点:
1、招牌形式设计的位置,有平行放置,垂直放置,纵横放置等;造型,独特的造型对于广告受众来说具有强有力的吸引力,达到招牌吸引顾客的目的;光照情况,绚烂多彩的光照可以给广告受众制造热闹和欢快的气氛,更具吸引力。
2、招牌内容设计,简明扼要的广告信息不但令顾客过目不忘,还能达到良好的交流目的。
3、招牌色彩设计,除了注意在形式、用料、构图、造型等方面要带给顾客良好的心理感受外,色彩选择也不容忽视,顾客对招牌的识别往往是先识别色彩再识别店标店徽的。
4、招牌情感设计,要融入对顾客忠实的情感,这样顾客才会忠实我们的品牌。
⑧ 户外广告牌的审批程序有哪些急·······
工商、行政执法、街道等。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做个户外广告牌,就需要找所在高速的路政管理部门和所在高速的管理公司。
各地不太一样的,如果是广告公司,想拿到广告位,先要和业主谈,谈成后拿着租赁合同到建委去审批,然后才能安装媒体的设备,比如,广告牌,单立柱,照明灯,灯箱等,安装的时候有时候还要得到城管或建委的安装许可.然后还要到工商去申请一个广告经营许可证,这个好似长期有效的,待到有客户发布时,还需要到工商申请一个该广告的许可证,这个有的是由广告公司申请,有的是由客户申请,视具体情况而定。
基本上就是这些手续,有的地方可能有可能审批的单位不太一样,但基本差不多,而且工商的手续是必须的,各地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