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东退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及规定如下:
一、公司无权要求股东退股
- 公司一经成立,股东不得撤回出资。公司或者大股东强迫其他股东退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股东退股的方式
股权转让
- 股东之间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 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 股东在上述情形下,若对公司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若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散公司
-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解散: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可以解散。解散后,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 股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权转让是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而法定退股和解散公司则需满足特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