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其提出者是谁
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约翰·斯塔希·亚当斯(John Stacey Adams)于1965年提出。该理论是研究人的动机和知觉关系的一种激励理论,认为员工的激励程度来源于对自己和参照对象的报酬和投入的比例的主观比较感觉。
公平理论是美国行为科学家斯塔西·亚当斯在《工人关于工资不公平的内心冲突同其生产率的关系》(1962,与罗森合写),《工资不公平对工作质量的影响》(1964,与雅各布森合写)、《社会交换中的不公平》(1965)等着作中提出来的一种激励理论。该理论侧重于研究工资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对职工生产积极性的影响。
② 课题研究方法(像观察法,调查法,案例法等等)分别是谁提出的,我需要写这些方法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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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如何进行教育比较研究
一、比较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我们的比较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基础是什么?首先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方法论的基础。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应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严肃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的方法体系。所谓严肃的科学态度,是指应具备全面、系统、客观、辨证地分析研究问题的思想方法;所谓科学的方法体系,是指应不断探求方法的综合、可靠和有效。
现代系统理论(包括控制论、信息论和一般系统论)具有浓厚的方法论特征,但它不具有哲学世界观的等同性。我们的比较教育研究,可以而且应当应用其中有用的方法论原则,但不能把它作为方法论基础。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比较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基础,在比较教育的具体研究中,应注意下列基本原则。
1.求是性原则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本性,自然界的规律是客观的,社会规律也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比较教育学的研究一定要坚持求是性原则,一切从世界各国客观存在着的教育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现实,从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教育规律性。
2.实践性原则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是发展真理的有效途径,这也是辩证唯物论的基本原理。比较教育研究必须贯彻实践性原则,注意下列问题。
(1)通过实践,检验真理。由于比较教育研究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借鉴,所以还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判断外国经验是否适合本国国情。必须通过本国的实践来鉴别某项结论的适用范围。通过试验,取得经验,再逐步推广,这是借鉴外国经验的关键所在。
(2)通过实践,发展理论。比较教育学通过比较研究所肯定的教育理论,只具有相对真理性。教育理论还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3.系统性原则
普遍联系是物质世界的总的特征,系统性是事物的根本属性。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据此,比较教育研究必须遵循系统性原则,注意下列问题。
(1)教育系统的整体性。教育系统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具有自己的性质和功能。这种性质和功能不是它的各个要素的性质和功能的简单相加,也不能把它的性质和功能还原为要素的性质和功能。在观察和分析问题时,一定要着眼有机整体,把整体的功能和效益作为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
(2)教育系统的结构性。教育系统的结构性,指的是教育系统中诸要素之间的关系。在研究问题时,应当注意分析教育系统内部诸要素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包括一定的比例、一定的秩序、一定的结合方式等。
(3)教育系统的层次性。教育系统的层次性是指教育系统的层次结构及层次之间的关系。在研究问题时,应当分析教育系统的各个层次,分析系统和要素(子系统)之间的地位、等级的相互关系。分析教育系统的层次,有助于人们掌握教育系统的纵向结构,进—。步判明不同层次系统共同的运行规律和各自特殊的运行规律。
(4)教育系统的开放性。教育系统的开放性指的是教育系统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在研究问题时,必须注意分析教育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相互关系以及与周围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指明这种关系,有助于人们在教育实践中重视外部条件的作用,考虑如何因势利导。
4.全面性原则
一切现实的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存在,而系统和过程又都充满着矛盾,这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据此,比较教育研究一定要注意全面性原则。按照事物的矛盾本性,运用矛盾分析方法,全面地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发现真理。
(1)全面分析研究各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普遍矛盾与特殊矛盾。
(2)全面分析研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过程中的各种矛盾。
(3)全面分析研究教育发展的内因与外因。
5.联系性原则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的现象及其在思维中的反映具有普遍的相互联系的根本特性。事物或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的要素之间普遍存在着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等客观的联系。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教育,它也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在教育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教育内部的各种要素之间、不同国家的教育现象之间,都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联系。在比较教育研究中,我们必须注意分析研究这些丰富复杂的联系,才能保证我们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全面的、科学的、正确的。
6.本体性原则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本质和现象的对立统一,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是科学的基本任务。同样,比较教育作为一种科学研究,也要透过一切教育现象来把握其本质,即通过对各种教育现象的分析和比较研究,最后应当抓住存在背后的本质和规律,也就是说要抓住教育这种存在的“本体”。
7.实践性原则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个基本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观念的或理论的关系,它虽然是通过主体的意识、思维的活动实现和表现出来的,但它发生的基础却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物质的相互作用即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根本来源,同时也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二、比较教育研究的基本研究方法
比较教育是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并重的学科,它是直接以各国教育的实际状况为研究对象的。从比较教育的奠基人朱利安开始,比教教育的研究者们一直都非常重视对科学的比较教育研究方法的探索和应用。特别是进入社会科学方法时代以后,比较教育的研究者们更是提出了多种多样的研究方法。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是我们从事比较教育研究的前提条件。
1.调查法
参观访问:研究人员实地参观访问研究对象,从而获得第一手感性材料,这是了解外国教育情况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在条件许可时当然可以采用。用这种方法所得的材料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问卷:问卷是调查者用书面或通信形式收集材料的一种方法。
通过调查得来的材料,可用描述和统计等方法加以整理。
2.文献法
通过分析重要教育文献来了解教育情况是比较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这是中国当前比较切实可行的方法。
运用文献法收集材料,一般要经过查阅、抽样、鉴别、整理等阶段。查阅首先应善于利用书目、索引、文摘、辞典、网络全书等工具。查阅过程中应注意分析并摘录重要资料。抽样是指对资料的选择,这是很重要的。不善于选择,就会在浩如烟海的文献资料面前茫然不知所措。抽样通常有三种方式。
(1)来源抽样。这是资料来源的取样,如选取何种书籍、报刊、杂志等。
(2)日期抽样。这是指选取哪一段时间的资料。比较教育研究主要选取战后的资料,尤其是当前的资料。
(3)单元抽样。这是指抽取资料的哪个单元,可能是整本书刊或其中的一篇、一段、一页。
鉴别是对资料的真伪精粗下一番分析工夫,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使下一步分析研究建立在可靠资料的基础上。资料的鉴别可采用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等方法处理。整理是指根据研究的目的,按照统一的标准,对资料加以分类,使它系统化,运用时能得心应手。比较教育研究一般按问题进行分类。叙述的材料,可用明白流畅的文字加以整理,数量的材料可用统计法、表列法、图示法加以整理。
3.比较法
比较教育研究中的比较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制度或教育实践进行比较研究,找出各国教育的特殊规律和普遍规律的方法。
比较教育学学科的特殊性决定了比较法是其最基本的研究方法。比较本身包含着一定的分析与解释,没有分析与解释,比较是不可能进行的。
比较按照不同角度可分为两类: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
纵向比较可以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的比较,也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的交叉比较。这是在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研究事物,借以分析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横向比较是对同时并存的事物进行比较。它是对两个国家(或地区)、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某个教育问题或几个教育问题,甚至整个教育体系所进行的比较。
4.分析法
分析的概念是广义的,包括形式逻辑分析和辩证逻辑分析。分析的目的,在于对所比较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以便透过现象洞察事物的本质。分析可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④ 简答教育比较研究法与其他教育研究方法的区别有哪些
教育科学领域中的一个新的分支学科。对什么是比较教育,说法不一,大多数比较教育学者认为,应从各国实际出发,研究世界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国际性教育问题,而不是从抽象定义出发,构思现实意义不大的形式上的理论体系。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说,比较教育学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综合利用有关的新科学和新技术,研究当前世界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区的教育;在探讨其各自的经济、政治、哲学和民族传统特点的基础上,研究教育的某些共同特点、发展规律及其总的趋势,并进行科学预测。以便根据本国的民族特点和其他的具体条件,取长补短充分发挥教育的最佳作用,为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民的文化科学水平服务。
比较教育学的基本特征 ①国际性。比较教育至少要对两个以上国家的教育进行比较研究。它是跨国家的,具有国际性的特征。②可比性。在国际教育方面,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可能探索出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结论作为本国的借鉴。③综合性或跨学科性。比较教育学研究的任务,在于集中几门社会学科的成果应用于对各国教育的研究,它跨越了几门学科的范围。因此,需要有哲学、历史、政治经济学与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 并熟习这些学科的研究方法,才能对各国教育进行历史的、社会的具体分析和综合比较。
比较教育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817~1917)这个阶段以 “借鉴” 为主要特点。1817年法国教育家M.-A. 朱利安首次提出《比较教育的研究计划与初步意见》,他对比较教育研究提出了四点创造性的建议:①组织一个国际教育协会,聘请常任公务人员,承担比较教育资料的搜集工作。②采用问卷的方式向各国收集资料,以便国际教育委员会提出适当的教育改革建议。③建立师范学校网,用最新的方法培训师资。④发行各种语言的教育定期刊物,传播教育改革的经验。这些建议对比较教育学的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历史意义。第二阶段(1917~1945)。从十月革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为第二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对世界各国教育制度的发展进行国际性的对比研究,探索支配各国教育制度的基本因素。美国教育学家I.L.坎德尔是这个阶段的代表人物,他于1933年所着《比较教育》一书对当时比较教育的教学与研究都产生过较大的影响。中国曾把该书译成中文,作为大学的比较教育课的教科书苏联教育理论与活动家..克鲁普斯卡娅'" class=link>..克鲁普斯卡娅也研究了美国、德国、奥地利、法国、比利时和瑞士的教育经验,这对苏联教育的发展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第三阶段(从1945至今)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以国际教育经验为基础,加深和扩大研究成果。表现在:①扩大与新建研究机构。195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了汉堡教育研究所,1956年成立了国际教育成绩评定协会等机构。1970年世界比较教育学会理事会成立。到80年代该学会曾分别在渥太华、日内瓦、伦敦、东京,召开世界比较教育学会议,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②比较研究方法多样化。在前一阶段,坎德尔等人的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占优势;在这一阶段,除历史法外,许多教育家把社会科学的概念与研究方法引进了比较教育研究的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比较教育的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比较教育要成为一门科学,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指导,从各国的实际出发,应用多种比较研究的科学方法。常用的方法分两大类:①以区域研究为主进行比较。②以问题研究为主进行比较。此外,还可辅之以描述法、历史法、社会学法、统计法等。在研究中,要根据研究的对象和任务,灵活使用各种方法,使比较研究的成果具有普遍的意义。
比较教育的研究虽然已取得很大的成绩,并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但由于各国的教育制度不同,指导思想各异,如何解决比较教育研究中的统一对比标准”问题,还需要比较教育工作者深入探索,闯出新路。
⑤ 比较法研究的主要方法
一、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
法国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结合几乎涉及世界绝大多数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论述了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的方法。他认为,宏观比较是对属于不同法系国家的法律、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主要是指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与社会主义法系的比较。对于宏观比较的运用,主要是法哲学家和政治学家注重,运用于比较宪法和政治学方面的研究。达维认为,微观比较是指对属于同一法系的法律、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德国比较法学家莱因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关于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比较。当然,二者是相互交错的。瑞典比较法学米凯尔·博丹认为,比较可以是双边的(即两个法律制度之间)或者是多边的(即三个以上法律制度之间)。宏观比较是在法律制度整体之间或不同法系之间;微观比较是将具体法律制度、法规放在其法律的和"非法律的背景和环境中进行考察"。匈牙利比较法学家伊·萨博从划分法律的层次的角度,认为宏观比较是把法律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比较,即为与法律理论相联系的一般的法律比较;微观比较是法律部门一级的比较和法律制度一级的比较。这种比较既可获得理论性的结论,又可体现直接的社会功能。
我国一些比较法学家认为,宏观比较是指不同法系或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法律、法律制度的比较。在此,至少有三种情况:第一,相同社会制度国家但属于不同法系或法律传统的法律之间的比较,最普遍的就是属于普通法法系国家(英、美等国)的法律与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法、德、意等国)的法律之间的比较。第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法律、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第三,在同一个国家内,由于存在着不同社会制度或者是在同一个国家内存在着不同的法系或不同的法律传统,因此同一国家内的属于不同社会制度或不同法系的法律和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同样是宏观比较。
微观比较是指对不同法律概念、规则、制度、部门法等方面的细节比较。例如,比较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中的合同,或者比较同属于大陆法系的法国与德国法中的"占有",或者比较英美法系的对价学说与大陆法系的"约因"概念等,均属于微观比较。
二、规范比较与功能比较
这主要指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比较或具体法律规范的比较。规范比较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不同的国家具有相同的法律结构,即被比较的国家法律部门的划分及其法律概念、规则等具有同一性或相似性,使它们之间具有可比性。二是被比较的法律制度、规则在不同的国家中具有相同的社会功能。如果被比国家的法律的社会功能相同而法律结构不同,或是法律结构相同而社会功能不同,则不具有可比性,也就不能进行规范比较。规范比较仅注重文本上的法律而忽视法律产生的社会条件及其在社会中的实际功能,往往仅从本国的法律概念、法律结构、法律制度和法律方式出发,与其他国家的法律及其制度相比较,则会产生狭隘的民族中心主义。
功能比较则突破了规范比较的局限性。功能比较解决的是社会问题,被比较的国家有相同的或相似的社会问题或需要,可以对其运用的不同的解决方式进行比较。功能比较冲破了规范比较受本国法律概念、法律结构等方面的限制,摆脱了规范比较只从本国的法律概念、法律结构和法律思维方式出发与其他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而产生的民族偏见。对于不同的法律规范但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时,可对相应部分进行功能比较。
当代德国比较法学家茨威格特和克茨深刻地指出,全部比较法的方法论的原则是功能性原则,由此产生诸如对被比较法律的选择、探讨范围、比较法律体系的构成等方法论的规则。他们认为,任何在比较法研究中作为起点的问题都必须从纯粹功能角度出发。荷兰比较法学家科基尼·亚特里道否定了纯粹功能主义观点。他引证了法国法学家罗兹马林提出的应当把规范比较与功能比较相结合的观点,认为纯粹的结构(即规范)主义会导致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纯粹的功能主义忘记了法律制度涉及调整日常生活,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克服各自的局限性。
规范比较与功能比较之间是相互协调和相互补充的关系,不可偏重于哪一方面。不同国家的法律及其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可以依据法律概念、法律结构等方面的不同,或者依据所要由法律解决的社会问题和社会需要的不同,分别运用以法律规范为中心的规范比较或者以社会问题为中心的功能比较进行研究。
三、文化比较
我国一些比较法学家认为,文化比较方法是指在对法律的理解上,把法律视为一种文化现象。从文化的角度理解,法律不仅是一种解决社会问题或满足社会需要的工具,也是表达或传递意义---人们对世界、社会、秩序、正义等问题的看法、态度、情感、信仰、理想---的符号。一些外国的文化比较方法论者认为,比较法就是法律文化的比较。德国比较法学家伯·格罗斯菲尔德认为,法律即文化或文化即法律。他把比较法看作是各种法律文化的对比。比利时法学家霍克和沃林顿等人提出,以"作为文化的法"的比较法新范式,取代传统的"作为规则的法"的比较法范式。美国比较法学家库里兰认为,要对某一法律体系进行有效考察,必须置身于塑造这种法律体系的历史――文化背景中,理解并说明该法律体系的文化精神。她提出了"文化介入"方法认识和理解法律文化。弗里德曼认为,法律文化自身被理解为法律发展中的一个原因性因素,文化决定了法律和法律思维的发展文化。
文化是研究法律和比较法研究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文化对于不同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变化具有一定影响。但是,在法律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文化并不是惟一的终极的决定的影响因素。因此,我们进行比较法的研究,在运用文化比较方法时,一方面,我们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正确认识法律、文化等上层建筑组成部分之间,以及它们与社会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重视西方学者关于法律文化方面的论述,引进和借鉴各种比较研究的方法论。
四、静态比较与动态比较
综合一些中外比较法学家的观点认为,从概念上理解静态比较研究是指对法律条文的研究,静态地观察法律制度,即在横断面上、在特定时间点上研究它们。动态比较研究是指,除研究法律条文外,还包括对法律的产生、本质、发展、功能、形式,以至法律的制定和实行等问题的研究。当然,有的西方法学家对上述概念也有不同理解。
意大利比较法学家萨科在20世纪末提出了"法律共振峰"理论,并声称是对比较法的动态研究。他认为,动态研究是基于对特定法律制度运行中的各种成分的实际观察,而静态研究则是基于分析推理的教条主义方法,它仅提供抽象定义。按照萨科的理论,在同一个法律问题上不是只有一个规则,而是包括宪法规则、立法机关的规则、法官的规则和阐释法理的法学家的规则。他把包含着不同法律规则的制定法规则、判例法、法学家的学理解释等法律表现形式,以及立法者、法学家、法官为了对规则进行抽象地阐释和论证而提出的非行为规则的各种成分等,均包括在"法律共振峰"的范围。他认为,这种动态研究分析影响法律的各种成分的变化,与静态比较研究相对立。
萨科的"法律共振峰"学说有其局限性。例如,它强调法官判决即判例法和法学家的阐释作用,将其作为法的渊源,而中国不实行判例法制度;它强调法官个人在创制和发展法律方面的作用,强调法官的司法独立性,而中国是由宪法和相应的法律规定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本质上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因此,萨科的"法律共振峰"理论不适宜中国比较法学家运用而进行动态比较研究。我们应当把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合而不是对立,进行比较法研究。
⑥ 比较教育的因素分析法的创造者是谁
萨德勒提出了他的比较教育方法论, 为比较教育研究的发展作出了创造性的贡献。
康德尔大力发展因素分析法
萨德勒是英国比较教育学家,撰写了28卷的《教育问题专题报告》,自1897~1914年陆续发表。这些报告,详细地描述了欧洲各国、美国以及英属领地的教育状况,分析了不同地区教育的社会文化背景,总结了教育经验,并指出了教育发展的趋势。他认为孤立地研究教育是不对的,必须重视教育的文化背景,研究决定教育制度的各种因素。他还提出民族特性这个概念来说明教育的思想和实践,并且强调学习外国经验的目的在于改进该国的教育制度。萨德勒的比较教育观点,对这个时期比较教育研究的方向,特别是康德尔的比较教育观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以历史主义为主要特征的因素分析理论奠定了方向,标志着比较教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美国比较教育学家康德尔深受萨德勒的影响,他的研究工作更加典型地反映丁因素分析时代比较教育的特点。康德尔的比较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他1933年出版的代表作《比较教育》(1954年出版的修订本更名《教育的新时代:比较研究》)一书中。康德尔是比较教育史上第二个系统阐述理论与方法的学者,按照美国比较教育家卡扎米亚斯和马西亚拉斯对康德尔的《比较教育》论着的分析,得出工种主要目的。
第一,“报导--描述”的目的。他向读者提供各国教育制度的“情报”,并按问题把事实加以分类,例如分为教育制度、教育行政、中小学教育、中小学师资培训等。他认为事实的报导是不够的和有局限性的,但却是比较研究过程中必要的一步。
第二,“历史--功能”的目的。按照康德尔的意见,比较教育不仅要描述事实,而且要说明特征。他指出,不应把教育作为孤立存在的事业来看待,它应同国家背景,同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背景结合起来研究。
第三,“借鉴--改善”的目的。康德尔希望通过考察外国和该国的教育制度,研究比较教育的学生能够养成一种更可取的哲学态度,其终极目的是为了改进该国的教育制度和培养对“民主”制度的忠诚。
与康德尔同时代的着名比较教育学家还有德国的施奈德(Friedrich Schneider,1881~1974)和英国的汉斯(NicholasHans,1888~1969),他们的比较教育观点基本一致。其中汉斯的思想更接近于康德尔。1947年,汉斯在英王学院任职期间撰写了《比较教育:教育的因素和传统研究》一书,书中他根据影响人的发展的天资、社会和训练等因素,把一个民族的发展看做一个人的成长,认为影响教育制度的决定性因素可分作三类:自然因素(包括种族、语言、地理和经济等因素)、宗教因素(包括天主教传统、圣公会传统和清教传统等因素)和世俗因素(包括人文主义、社会主义、民族主义、民主主义等因素),并对每一种因素又做了进一步的细致分析。在研究工作中,汉斯把因素分析法与历史法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和康德尔、汉斯一样,施奈德也提倡并运用因素分析的研究方法,但与前者强调注重教育以外的影响因素不同,施奈德在强调外部因素的同时,还特别强调教育的内部因素在国民教育制度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他在1947年发表的《各国教育的动力》一书中,指出了对教育有影响的国民性、地理位置、文化、经济、科学、政治、宗教、外国影响等外部因素,还进一步分析了教育发展的内部动力。他认为,影响教育的内部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教育的消极性和积极性、必然和自由、统一件和多样性练两极辩证法的相互作用;二是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之间的辩证作用。
⑦ 谁提出了对比分析理论
一、中介语产生的历史根源
本世纪60年代,受乔姆斯基语言习得机制观点的影响,人们对第一语言习得进行了大量的实验性研究.结果表明儿童的早期言语有其独特性,它不同于成年人所使用的语言,而且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60年代末期,应用语言学家和心理语言学家利用第一语言获得的研究成果来重新审视学习者的第二语言行为,并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对中介语进行研究.
Selinker是最早使用中介语这一术语的学者.他从认知过程的角度来研究中介语,并认为中介语是学习者在第二语言学习中五种主要认知过程的产物.这五种认知过程包括:(1)语言转用,即中介语中的有些项目、规则及子系统是直接从第一语言中转用而来;(2)训练转移,即将语言训练过程中的某些特征转移到中介语之中;(3)学习策略,即中介语中的有些成分是从某些学习方式中得来的;(4)交际策略,即中介语中的有些成分是从某些特定的交际方式中产生的;(5)过分概括,即对目标语言材料中的规则泛用.
Selinker认为中介语的发展与第一语言的发展是有区别的.中介语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便容易僵化,这也是为什么绝大多数第二语言获得者都很难有完善的目标语言能力的原因.语言转用是产生僵化的主要原因.但儿童在第一语言获得的过程中却不会出现僵化现象,他们最终都能获得与成年人相同的语言能力.
与Selinker不同,阿德叶米安把中介语系统作为一种受规则支配的语言行为来进行研究.在他看来,中介语语法同样要受到语言共性语法的限制,因此对中介语系统的分析应从其有规律的东西入手来探讨中介语的特点.他特别注重对中介语的可塑性进行研究,认为中介语从本质上讲是不完善的,总是处于一种波动状态之中.学习者在用第二语言表意时可能会借用第一语言的规则或是歪曲和过分概括目标语言的语法规则.这两种情况都直接反映了中介语的可塑性.
塔罗恩等人把中介语作为一套语体来进行研究,认为中介语可以分析为一套受语境支配的不同语体,其言语行为随语境变化而变化.极为正式和非常随便的场合是语境变化的两个极端,其间则是各种不同程度的语境变化.学习者在第二语言交际中会根据不同的语境来使用语言,从而导致中介语的不同语体.在有些语境中,学习者处于从属地位,整个话语交际是在对方的引导下进行的,这时学习者的中介语一般没有第一语言影响的痕迹.而在某些以学习者为主导地位的交际中,中介语就会在较大程度上受到第一语言的影响,因为在这种语境中,学习者往往需要注意语言的结构.塔罗恩同阿德叶米安一样,也认为中介语的发展要受到语言共性的限制,因此也可以用常规的语言方法来分析中介语.但她同时也认为中介语不是一个单一的系统,而是一套在不同社会情景下使用的不同语体.由此可见,塔罗恩在中介语的研究中偏重于从社会语言学的观点来解释中介语.
二、中介语的特点与局限性
中介语的特点较多,但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灵活性、能动性和系统性.(1)灵活性指的是学习者的中介语系统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不固定的,都可进行改变和完善.实际上所有的自然语言都具有灵活性,它们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地演变和发展.中介语与自然语言的区别在于灵活性的程度不同.(2)能动性指的是中介语系统总是处在不断修改与扩展的过程中.学习者在第二语言获得过程中不断地接受新的规则,而进行新的假设,并逐步地修改假设,使中介语系统向目标语言系统逐渐靠拢,所以中介语系统总是处在不断的变化过程中.(3)系统性指的是学生在使用第二语言时虽然会出现错误,会与目标语言系统有差距,但仍然依照一定的规则,而不是任意的.学习者的语言行为受到中介语系统的支配,这与使用母语时的情况完全相同.学习者在第二语言交际中所犯的错误实际上是以目标语的语法体系作为衡量的标准,如果依学习者的中介语系统作标准,这些所谓的错误就需要打上问号了.
中介语的局限性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限于词素、句法方面,对语义和语用知识习得研究不够.而且,根据词素研究来确定语言习得的顺序也不科学,因为将学习者使用某一词素的标准性作为习得的标准并没有心理学证据作为支持.(2)忽视学习者学习外语的自我标准.中介语研究以目的语作为参照系,对学习者本人所参照的标准研究不够.(3)忽视中介语与其它语言变体不同的标准.(4)研究的方法,如纵向研究和交叉研究本身还有一些技术性的问题未能解决,所得出的结论并不完全可靠.Selinker指出,大多数学习者无法达到本族语的语言熟练程度是因为他们过分依靠了潜在的心理结构或一般的认识机制,未能充分利用普遍语法.按照Selinker的观点,只有按照普遍语法去习得外语才有可能达到自然的熟练程度,任何利用一般的认识机制或潜在的心理学习方法只会引起“僵化”之类的失败.
三、对比分析与错误分析
在第二语言教学中,对比分析曾经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今天仍有不少人利用对比分析来指导第二语言教学.而在第二语言获得的研究中,错误分析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在中介语的研究中,人们更是经常借用这一方法.
1、对比分析
对比分析起源于人们对第二语言教学中最隹效果的追求,盛行于50、60年代.它以行为主义心理学为理论依据,以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作为对比分析的模式,试图找出学习者的学习难点,以便用最有效的方法来组织教学.人们一度认为,通过学习者母语和目的语的对比研究,可以预测到学习者可能遇到的困难,并推测学习者语言中可能发生负迁移的部分,从而将此在教学中加以重点突出,达到避免或减少学习者外语错误的目的.
从理论上讲,对比分析可以利用各种不同的语言学理论模式来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往往是借用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理论框架来进行对比分析.其具体步骤是先对两种语言体系进行客观的描述,然后确定需要对比的结构成分或项目,如整个系统或某个子系统;其后是进行仔细的对比的分析,找出两种语言中的异同,最后根据对比分析的结果来预测第二语言学习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错误.
对比分析在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颇为盛行.随着转换生成语言学的兴起和第二语言获得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对比分析的批评和质疑也越来越多.这些批评和质疑集中反映在验证、理论和实用三个方面.在验证方面,不同的学者对不同学习者的错误调查和分析的结果表明,第二语言学习中出现的错误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可以归结于母语的影响;大多数错误对比分析都没有预料到,而有些对比分析预测会出现的错误在实际的学习过程中反而又没有出现.这就使得对比分析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质疑.
对比分析的语言学基础也有问题.结构主义语言学家认为由于不同语言的语法体系有着很大的差别,因此不可能建立一个能适合所有语言的分类系统.这种观点与对比分析是无法吻合的.如果语言之间没有共同的范畴,那么又怎能进行有效的对比分析呢?而且即使结构相似的句子,其交际功能在不同的语言中有可能完全不同.因此,有效的对比分析应包括语言和语用方面的比较.
由于对比分析在验证方面和理论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它的实用价值也就值得怀疑了.很明显,如果学习者的错误绝大多数不是由母语干扰引起的,那么对比分析对教学来说就没有多大价值.另外,人们对学习者错误的态度也直接影响到对比分析的实用价值.对比分析的前提是帮助学习者避免错误,但如果错误被认为是学习进步的迹象,是学习者检验自己对目标语言规则所作假设正确与否的结果,那么对比分析在语言教学中就没有多大作用了.对比分析作为一种语言研究的方法,远远没有达到完善的地步,但它已成为语言学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手段.
2、错误分析
由于人们感觉到对比分析并不能预测学习者的全部错误,因此认为有必要对学习者错误进行系统分析研究,以确定其错误的来源,为在教学过程中消除这些错误提供依据.
早期的错误分析主要是将常见错误搜集起来,从语言结构的角度进行归纳分类.其目的主要是为方便教学项目的安排或课程的补习提供依据,它没有任何的理论框架,也不解释错误在第二语言获得中究竟有何作用.因此,人们对错误既没有给予严格的定义,也没有从心理的角度来探讨其产生的原因.到本世纪50年代,当对比分析开始盛行时,错误分析更是受到冷落.60年代末期,对比分析开始走下坡路,人们在第一语言获得研究的基础上开始对中介语进行研究,结果错误分析又开始为人们所重视.人们认为,错误分析有助于对第二语言获得过程的了解,有助于对中介语的研究.它除了提供中介语发展情况的信息外,更重要的是能提供中介语获得的心理过程方面的信息,提供有用的线索来帮助了解学习者是如何利用各种策略来简化学习任务和完成交际活动的.
Corder是现代意义上的错误分析的最早倡导者,他在The Significance of Learner’s Errors一文中指出,对学习者的错误进行分析有三个作用:(1)对教师来说,如果他对学生的错误进行系统分析,便可发现学习者在向目的语接近的过程中已达到了哪个阶段,还剩下多少需要继续学习的内容.(2)向研究者们提供学习者如何学习或习得语言的证据,了解其在学习过程中所使用的学习策略和步骤.(3)错误分析对学习者本人也必不可少,因为我们可以认为犯错误是学习者为了习得而使用的一种学习手段;它是一种学习者用来检验其对所学语言的本质所作假设的一种方法.在对待学习者错误这一问题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行为主义观点:错误是刺激反应的一种偏差,应通过新的刺激来对正确的形式加以强化.另一种是认知主义观点:学习者的错误恰恰证明了学习者是一个灵活的有分辨和判断能力的决策者,在学习和交际过程中善于不断调整其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手段.
因此,可以说错误分析也有它的局限性:(1)错误的定义和区分标准难以确定.(2)错误的分类缺少统一的标准.(3)很难说明回避出现的情况.不过,错误分析研究的最大贡献在于:(1)使人们对对比分析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价,认识到了对比分析研究对外语教学实践有一定的局限性.(2)使人们改变了对错误本质的认识,把错误从需要避免、需要纠正的地位提高到了作为认识语言学习内部过程的向导的地位.(3)形成了一套颇为有效的错误分析方法和程序.
⑧ 中外社会比较研究的意义。
比较研究
1、比较研究法的发展历史与作用
古罗马着名学者塔西陀曾说:“要想认识自己,就要把自己同别人进行比较。”比较是认识事物的基础,是人类认识、区别和确定事物异同关系的最常用的思维方法。比较研究法现已被广泛运用于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在教育科学研究中,比较研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法的历史
比较研究的最初运用可追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所着的《雅典政制》。该书对158个城邦政制宪法进行了比较。19世纪以后,比较研究逐渐成为教育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其发展的历史脉络大致如下。
萌芽阶段 古希腊色诺芬(Xeuophon,公元前430—前355)关于希腊与波斯教育的介绍。古罗马西赛罗(Cicero,公元前143—前106)在《论演说家》一书中记叙了希腊与罗马的文化教育状况。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Marco Polo,1254—1324)在其珍贵的《马可·波罗游记》中记叙了东方教育的情况。突尼斯的伊本·卡尔(Ibn Khalm,1332—1406)非常欣赏东方伊斯兰文化和教育的价值,对教育比较的要素表示关注,对比较的方法提出了某些见解。1647年,瑞典的约翰·洛克森纽斯(Johan Loccenius)已开始对一些国家的教育历史进行比较。此后100余年中,英国的威廉·佩带(Willan Petty,1623—1687),法国的狄德罗(D.Diderot,1713—1784)、孔多塞(Condorcet,1743—1794)也对教育的比较研究方法的形成作出一定的贡献。
总而言之,19世纪以前,少数杰出人物在教育领域内运用比较研究法,虽然是可贵的,但又是不自觉的。从严格意义上讲,他们的活动不能被看做科学意义上的教育比较研究。所以,我们把它称作比较研究的“萌芽阶段”。
形成阶段 19世纪,研究者通过实地考察,搜集资料并进行了简单的类比,以借鉴他人的长处改善自身的教育。典型的人物有法国的朱利安(MarcAntoine Jullien,1775—1848),美国的霍拉斯·曼(Horace Mann,1796—1859),英国的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这个时期,比较研究法虽有发展,但仍以描述为主,是一种带有功利目的的教育借鉴活动,还不能解释教育现象的种种内在原因,比较分析的方法也未成为对研究者们起主导作用的方法。
发展阶段 20世纪前叶,由于一些国家显露出在人才培养上的不足之处,教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而不少国家开始研究影响教育发展的各种因素,探讨社会与教育之间的关系。例如,康德尔(Isaac Kandel,1881—1969)认为比较研究应从历史的纵向着手,并结合整个国家的其他背景。汉斯(Nicholas Hans,1888—1969),施奈德(Friedrich Schneider,1881—1974),马林森(Vernon Mallinson)等坚持认为对各国的教育进行比较研究应着重分析研究影响教育发展的各种因素。
成熟阶段 60年代后,比较研究运用社会科学的,难自然科学的手段,用定性定量资料深入分析教育结构,确定各种因素在教育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寻求更精密、更精确的方法。这个阶段最杰出的代表是乔治·贝雷迪(George Bereday,1920—)。他在对历史法、因素分析法进行研究、吸收、批判的基础上创建了四阶段比较研究法,从而使比较法进一步具体化、科学化。这四阶段分别是描述、解释、并列、比较(详见下文)。
比较研究是教育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其发展大约经历了萌芽阶段、形成阶段、发展阶段、成熟阶段。
比较研究法的作用
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比较研究贯穿于教育研究的全过程。无论在科学实验的过程中,或是在理论研究中,比较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方法。在教育科学研究过程中,比较研究具有重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比较研究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教育的普通规律。
我们常说:“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我们认识一个事物常借助于与其他事物比较来实现。因为只有比较,才有鉴别;只有鉴别,才有认识。在实际生活与工作中,比较是认识事物本质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教育科学研究是一个复杂的认识过程,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教育的客观规律。就普及义务教育而言,由于二战后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科技发展异常迅速,知识经济年代已经来临,因而义务教育的年限必须加长。英国为11年,美国是8—12年,法国10年,日本9年。发展中国家也加快实施义务教育的步伐,例如,印度为5年,委内瑞拉为9年。通过比较,我们不难发现推行普及义务教育,并不是什么人的主观愿望,而是生产力与科技进一步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
比较研究法能使人们更好地认识本国、本地的教育状况。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不借助他人,有时我们很难认清自己。在教育研究中,我们通过跨国比较、跨文化比较、跨学科比较、跨地区比较,可以找出一些共同的问题,发现哪一些是本国、本地的特殊问题,因而能更好地认清本国的教育状况,有效地推动教育的发展。
比较研究能帮助人们获得新的发现。
唐代医学家孙思邈在行医中发现:富人常得脚气病,穷人常得夜盲症。他比较了富人与穷人的饮食:富人多吃荤腥油腻、精米白饭;穷人吃素食粗粮。从而推断脚气病可能是因为缺少米康之类东西引起的。再如“差生”的成因问题,上海市实验小学通过对“优生”与“差生”在课堂中举手发言的情况进行比较研究,从而得出“差生”的成因是缺少教育机会引起的。
比较研究为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教育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诸多因素。为使决策科学、合理就必须对各种因素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这就需要将某一问题与其相关的事物进行比较,从比较中分析优劣得失、长处弱点,从而使政策的制定符合教育规律与教育实际。例如,我国要对高校的招生制度进行改革就必须对各国的高校招生制度进行比较,然后制定相应的政策。再如中小学课程改革政策的制定也应建立在广泛的比较研究基础上。我国目前制定的三级课程政策就是在比较了中外课程设计的基础上作出的。
比较研究有四大作用:有助于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教育的普遍规律;有助于更好地认识本国、本地的教育状况;有助于获得新的发现;有助于教育政策的制定。
2、比较研究法的概念及种类比较研究法的概念
比较研究法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广泛运用而且具有极高的价值,但是,什么叫比较研究法呢?《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辞典》解释说:比较研究法就是对物与物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似性或相异程度的研究与判断的方法。我国吴文侃、杨汉青主编的《比较教育学》认为。比较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制度或实践进行比较研究,找出各国教育的特殊规律和普遍规律的方法。”很显然,这个定义仅适用于“比较教育”这个学科领域,所以必须对它进行另外限定。我们认为教育中的比较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教育之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方法。对此,我们可以作如下理解。
1.同一和差异是在各种事物之间普通存在的一种客观联系,这种同一与差异是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
2.在教育科学研究中,比较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认识活动,比较哪一些对象以及比较对象的哪些方面都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而决定的。
3.比较的对象可以是两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也可以是同一国内的不同地区,甚至是两个学校或班级,也可以是教育实践……。总之,比较的对象涵盖教育的所有领域。
4.比较的过程追求“同中求异”、“异中求同”。即要发现表面上相同或相似的事物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或表面上似乎有明显差别的事物在本质上有什么相同之处。
5.比较不可能十全十美。比较研究总是有选择地对某些事物的某些方面或一个方面进行考察,而暂时有条件地撇开其他方面。
比较研究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教育之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方法。
比较研究法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把比较研究法分成如下几类。
按属性的数量,可分为单向比较和综合比较。
单项比较是按事物的一种属性所作的比较。综合比较是按事物的所有(或多种)属性进行的比较,单项比较�
��的理论加以全面的分析,并保证解释的客观性而不带有个人的偏见。
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比较
制约教育发展的因素甚多,而且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而是与其他事物密切联系的,所以应坚持全方位多角度的比较。在比较时,任意选择个别条件,片面地进行比较,或者割裂事物之间的联系,孤立地进行比较,都是不正确的。
比较事物的本质
事物不仅有现象的异同,更有本质的异同。比较研究不能仅抓住表象而忽视本质,否则就难以准确地认识事物。“假如一个人能看出当即显而易见之异,譬如,能识别一支笔和一头骆驼,我们不会说这个人有了不起的聪明,同样,另一方面,一个人能比较两个近似的东西,如橡树和槐树,或寺院与教室,而知其相似,我们也不能说他有很高的比较能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就是说我们要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要进行本质的比较就要通过大量的、典型的材料分析其内在关系,从历史的、社会的、经济、社会风俗等角度进行探讨。
运用比较研究法的规则:资料的可靠性与解释的客观性;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比较;比较事物的本质。
4、藏、汉儿童数学思维能力发展差异性的比较研究案例
为了帮助我们对比较研究方法有更具体的理解,下面以《藏、汉儿童数学思维能力发展差异性的比较研究》为案例加以说明。
确定比较的问题
教育受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制约,所以必须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而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我国的少数民族中,藏族人口最多,居住面广,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在国际国内有很大影响。藏族教育是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重点,同时也是我国教育的难点,而对藏族儿童和藏区其他民族儿童思维发展的持点与规律的研究是解决藏族教育这一难题的关键。所以该案例选择藏、汉儿童进行比较研究。但是为什么要选择数学思维能力作为比较的问题呢?这是因为数学是人的“思维体操”,以其特有内容、形式和方法概括显示出人的思维水平
选好了比较的主题,接下来要确定比较的范围。该案例选择了9—15岁七个年龄组的藏、汉在校儿童。其中藏族儿童选自甘肃省甘南藏族较集中的碌曲县和夏河县的民族中小学,汉族被试选自碌曲县、夏河县的普通中小学。各年龄组藏、汉被试各20名,男女均各半,按数学成绩上、中、下三个等级分层随机取样(上30%,中40%,下30%),并尽可能使年龄组与年级相对应。
确定比较标准
比较的指标有三个:数学思维能力;文化背景;个性特征。数学思维能力分为比较能力;分类能力;概括能力;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五个标准。文化背景分为父母亲的职业;文化水平;对子女学习的关心程度;对于女学习的指导程度;对子女学业的期待程度;对数学的态度;家庭学习环境;学校教育环境;教师对学生的期待水平等标准。个性特征分为数学学习动机;兴趣;态度等标准。
收集和整理资料
资料的收集通过两个途径来进行。一是应用国际通用的瑞文标准推理测验(Raven Standard Progressive Matrices,简称R.SPM),另外编写数学思维能力测验题目测试被试。各组测试题按照试题范围的大小、抽象程度的高低赋以不同的权重。二是问卷和访谈、文献分析(查阅学生档案、作业等)、实地观察收集相关资料。
拥有了大量资料以后,把它们加以整理。剔除那些无效的样本,然后根据不同的标推进行分类处理,并对数据进行统计,最后汇总,必要时要制成表或图。
比较分析
根据以上资料该研究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藏、汉儿童思维能力发展趋势和水平的差异性;不同年龄组藏、汉儿童达到数学思维各级水平的百分比的比较;藏、汉儿童文化背景与学习动力的比较;藏、汉儿童数学思维能力与文化背景和数学学习动力因素的列联相关比较。
通过以上比较发现藏、汉儿童助数学思维能力有明显区别,原因何在?这需要进一步分析。本案例从教育水平的差异;语言的影响;个体意识倾向性的差异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结论
根据以上比较分析得出结论:藏、汉儿童的数学思维能力发展存在显着差异,这种差异与儿童的家庭、学校环境以及语言等文化背景因素和某些个性特征有关,而与民族性无关。
总结
比较研究是根据一定的标推,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教育之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方法。其发展大约经历了萌芽阶段、形成阶段、发展阶段、成熟阶段。
比较研究有助于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教育的普遍规律,有助于更好地认识本国、本地的教育状况;有助于获得新的发现;有助于教育政策的制定。
比较研究法一般分三个步骤:
—、找出同类现象或事物;
二、按照比较的目的将同类现象或事物编组作表;
三、根据比较结果作进一步分析。
⑨ 比较教育学名词解释 记录
比较教育学(comparative ecation)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说,比较教育学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综合利用有关的新科学和新技术,研究当前世界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区的教育;在探讨其各自的经济、政治、哲学和民族传统特点的基础上,研究教育的某些共同特点、发展规律及其总的趋势,并进行科学预测。以便根据本国的民族特点和其他的具体条件,取长补短充分发挥教育的最佳作用,为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民的文化科学水平服务。
基本特征
①国际性。比较教育至少要对两个以上国家的教育进行比较研究。它是跨国家的,具有国际性的特征。②可比性。在国际教育方面,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可能探索出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结论作为本国的借鉴。③综合性或跨学科性。比较教育学研究的任务,在于集中几门社会学科的成果应用于对各国教育的研究,它跨越了几门学科的范围。因此,需要有哲学、历史、政治经济学与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 并熟习这些学科的研究方法,才能对各国教育进行历史的、社会的具体分析和综合比较。
编辑本段主要功能
借鉴性功能
是比较教育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基本功能。库森、萨德勒以至康德尔、埃德蒙·金等都非常注重比较教育的借鉴功能。特雷舍伟书说,人们研究比较教育,就是希望能借鉴他国的经验来寻求解决本国问题。比较教育的借鉴方式有很多,有宏观借鉴与微观借鉴、直接借鉴与间接借鉴等。而在教育方法、教学形式、教材编写等方面的借鉴主要是微观上的直接借鉴。
认识性功能
比较教育有很强的认识性功能,具有更新教育观念,排除陈规陋习提高现代教育思想意识的作用。首先,比较教育的跨学科、跨国家的研究框架, 可以为研究者提供全方位审视教育的视野,对开阔眼界、解放思想有重要作用。其次,比较教育的多元研究特点,能激发世界教育的多种观点碰撞冲击,有利于打破本族中心主义的文化壁垒,冲破特定民族文化的封闭屏幕,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再次,比较教育提供大量信息和国际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经验,将有助于提高本国国民的教育认识水平,认识教育与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和功能,形成国民正确的现代教育观。
交流性功能
比较教育具有很强的交流性功能。开展比较教育研究,有利于促进各国在教育信息、教育改革以及教育发展上的交流和借鉴,建立兼容多样化特征的全球性教育体系;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世界各国教育的互动和合作:世界教育发展很不平衡,比较教育以开放引介使本国有机会获得世界教育的最新信息,尤其能使后进国家处于巨大发展压力之下从而促其改革,并有利于各国之间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建立起互学互动、共同研究、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比较教育可通过提供最佳的示范作用,有利于建立先进样板,促使后进国家采取借鉴较高水平的发展模式,提高教育改革力度,达到较快的赶超;也有利于转变思想,打破封闭,推行开放,建立多元化教育体系;有利于不同国家之间的互相借鉴、互相促进和建立多边合作关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的教育研究机构都非常重视交流和合作的功能,强化国际间教育的互动作用,包括从《学会生存》 到 《今日的教育是为了明日的世界》都非常强调国际合作和相互之间的必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推行。
预测性及决策性功能
比较教育也将具备预测教育发展的功能,在教育规划和教育战略研究方面发挥作用。霍姆斯认为比较教育具有预测功能,他认为,比较教育要善于从研究中导出科学规律,这些规律来自对客体发展的概括,能达到预测未来趋势的能力。科学方法具有注重客观性、注重证据、注重检验结论和注重反省争鸣的特性,因而可提供相对准确的预测功能。比较教育在努力寻找教育发展规律、共同原则和发展趋势的过程中,就是自身具备了预测教育发展和参与决策的功能。比较教育的预测和决策功能主要表现在下列方面:⑴某一教育改革的实施及目标前景,通过预测的分析教育发展多种原因的可能变化以及实施的改革将产生的可能结果, 制定改革方案, 并作出实施决定。⑵某一教育发展的趋势,比较教育根据研究,解释教育发展与社会会发展的相互关系,并据此对当前的教育改革作出相应的决策。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或者教育发展战略,比较教育研究将在教育发展的预测和决策两方面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⑷某一教育问题解决,例如教育经费投入问题,毕业生分配问题或某一专业的设置问题,比较教育都能够从教育发展或者国际或者地区间的背景提供相应的诊断性预测,以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发展性功能
战后,随着新独立国家积极推行现代化策略,比较教育开始介入其中,并提出“发展与教育”的概念,旨在寻求教育如何使后进国家实现现代化的方式和途径,尤其注重研究后进国家推行现代化与发达国家在形式上的区别,在推行教育现代化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对策等。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便形成了以研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推行教育现代化为对象的“发展教育”这一新的领域,强劲地表现出比较教育在探讨发展问题,积极参与国家发展进程,揭示发展与教育的内在联系,提供推进国家的决策建议的重要作用。 比较教育的功能还表现在其他诸方面,例如教育人的功能、改造创新文化的功能等。
编辑本段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817~1917)。这个阶段以 “借鉴” 为主要特点。1817年法国教育家M.-A. 朱利安首次提出《比较教育的研究计划与初步意见》,他对比较教育研究提出了四点创造性的建议:①组织一个国际教育协会,聘请常任公务人员,承担比较教育资料的搜集工作。②采用问卷的方式向各国收集资料,以便国际教育委员会提出适当的教育改革建议。③建立师范学校网,用最新的方法培训师资。④发行各种语言的教育定期刊物,传播教育改革的经验。这些建议对比较教育学的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历史意义。 第二阶段(1917~1945)。从十月革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为第二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对世界各国教育制度的发展进行国际性的对比研究,探索支配各国教育制度的基本因素。美国教育学家I.L.坎德尔是这个阶段的代表人物,他于1933年所着《比较教育》一书对当时比较教育的教学与研究都产生过较大的影响。中国曾把该书译成中文。作为大学的比较教育课的教科书。苏联教育理论与活动家Н.К.克鲁普斯卡娅也研究了美国、德国、奥地利、法国、比利时和瑞士的教育经验,这对苏联教育的发展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第三阶段(从1945至今)。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以国际教育经验为基础,加深和扩大研究成果。表现在:①扩大与新建研究机构。195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了汉堡教育研究所,1956年成立了国际教育成绩评定协会等机构。1970年世界比较教育学会理事会成立。到80年代该学会曾分别在渥太华、日内瓦、伦敦、东京,召开世界比较教育学会议,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②比较研究方法多样化。在前一阶段,坎德尔等人的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占优势;在这一阶段,除历史法外,许多教育家把社会科学的概念与研究方法引进了比较教育研究的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比较教育的研究方法。
编辑本段研究方法
比较教育要成为一门科学,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指导,从各国的实际出发,应用多种比较研究的科学方法。常用的方法分两大类:①以区域研究为主进行比较。②以问题研究为主进行比较。此外,还可辅之以描述法、历史法、社会学法、统计法等。在研究中,要根据研究的对象和任务,灵活使用各种方法,使比较研究的成果具有普遍的意义。
编辑本段特点
比较教育的研究虽然已取得很大的成绩,并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但由于各国的教育制度不同,指导思想 比较教育学
各异,如何解决比较教育研究中的"统一对比标准"问题,还需要比较教育工作者深入探索,闯出新路。随着时代的进步,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距离缩短,教育学术的交流日渐增加,比较教育学(Vergleichende Pädagogik)也愈来愈受到重视。法国的教育家朱利安(Marc-Antoine Jullien)被称为比较教育之父,他是最早系统从事比较教育研究的学者。比较教育学是以比较法为主要方法,研究世界各国教育的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揭示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相互关系,探索未来教育发展趋势的一门教育科学。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比较教育学既是一门应用科学,也是一门理论科学。它之所以是一门应用科学,在于它提供不同国家或不同地区办理教育的丰富经验,可以作为改进本国或本地区教育实务的范例。它之所以是一门理论科学,在于它揭示了不同国家或地区教育的形成条件或制约因素,探索了教育发展趋势和一般规律,因而使借镜有理论可资遵循,不至于成为盲目的实行。既是应用科学,又是理论科学,也是比较教育学这门学科的一大特色。比较教育学的研究,可以扩大眼界,增广见闻,并且加深对本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本身工作的认识;可以吸取外国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作为本国教育改革的借镜;可以增进国际了解,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可以丰富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研究问题的能力。比较教育学的研究,应吸收系统论、控制论、资讯论的方法,以综合性、整体性、动态性、实务性作为研究的基本原则。
编辑本段分类
区域研究和问题研究。区域研究是问题研究的前提,问题研究是区域研究的深化。比较教育学研究的常用方法有调查法、文献法、比较法、分析法等。在进行研究时,应根据研究的目的和范围,适当配合运用各种方法,才能得到最佳的研究结果。在二十一世纪的今日,教育问题已经像政治、经济等问题一样,成为全球性和彼此互相影响的问题,因此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研究比较教育学,以了解各国教育的现况,相当具有重要性。
编辑本段作用
比较教育研究能为纯粹的严格意义上的教育学研究提供的益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指出世界上这种或那种教育实践推广程度的大小; (2)揭示在不同的教育制度中采用同一种教育实践时所表现出来的深刻差异或细微区别; (3)具体阐述是哪些因素致使某些国家采用某种实践或措施取得胜利而另一些国家却走向失败; (4)对不同意识形态或政治环境下同一种教育实践或教育活动进行对照和检验; (5)调查某种具体的措施或方法在国际范围或国际组织中被认可的程度; (6)证明某种预定的教育革新在多大程度上是真正的革新,真正的新事物。
编辑本段范例
美国的高等教育被认为是世界最好的教育,但论及美国的基础教育,人们的看法则有着较大的分歧。将中 比较教育学
国的基础教育与美国相比,人们普遍的看法是,中国的基础教育是打基础的教育,学多悟少,而美国的教育是培养创造力的教育,学少悟多。对此观点,笔者在数百余名教育工作者中进行了一项调查,其结果是,72.02%的人表示赞同,23.46%的人表示不同意。另有2.47%的人认为,中国的教育的确是打基础的教育,但学的东西并不多,美国的教育的确是培养创造力的教育,但学的东西并不少。 中美两国的教育有着极为不同的传统,中国的教育注重对知识的积累和灌输,注重培养学生对知识和权威的尊重,注重对知识的掌握和继承,以及知识体系的构建。相比较,美国则更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实际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对知识和权威的质疑、批判精神,注重对知识的拓展和创造。这两种教育表达了对待知识的不同的态度,中国的教育表达的是对知识的静态接受,美国的教育则表达的是对知识的动态改变。这一静一动之间,反映了两国教育不同的知识观。 在进行中美教育比较中,笔者的调查显示:67.9%的人认为,最理想的教育是将中美两种教育模式的优势相融合,使我们的孩子既有很好的基础又有很高的创造力。对此观点,有6.58%的人不赞同。另外,有32.92%的人认为,由于这两种教育模式是基于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社会背景,所以难以融合;有4.12%的人认为,由于这两种教育模式在具体操作上有着相矛盾的地方,所以难以融合。 在中美教育差异中,最明显的还是教育观、知识观的差异。譬如,到底什么是基础教育阶段的基础?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认识。以数学为例,我国教育界历来认为,基本概念和基本运算是数学的基础,所以中小学阶段不许学生用计算器。然而在美国,基本运算不受重视,计算器在中小学的使用很普遍。美国人认为,计算器既然算得又快又准,我们又何必劳神费力地用脑算呢,人脑完全可以省下来去做机器做不了的事。我国教育的基础是指,大脑在独立于计算机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储备知识,尽可能快地提取知识,因而中国学生的大脑在这两方面是得到了充分的训练。美国教育的基础是指,大脑在充分利用计算机的前提下,放弃发展那些属于计算机的工作领域所需的能力,只发展那些属于计算机无法工作的领域所需的能力。因此,在闭卷笔试的考试形式下,美国学生比不过中国学生,但是,在可以随意使用各种信息工具的现实研究中,中国学生就远远比不上美国学生了。显然,在利用和开发大脑的内在功能上,中国的教育是卓有成效的,但在利用和综合外界的各种信息以及扩展大脑的功能方面,美国的教育则更胜一筹。 美国的教育注重广而博,中国的教育注重窄而深;美国的教育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信、自主、自立精神,中国的教育注意培养学生严格、严密、严谨精神。从发展创新能力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学生容易偏于自我约束、自我控制,以及因害怕出错而习惯于固守规范。基础好可以是创新的有利条件,但同时也可以成为束缚和阻碍创造性思维的障碍。严谨的特点可以带来周全的思考,也可以成为跳跃性思维的大敌。 有人认为,美国的教育界正在向东方国家学习,开始强调抓基础,既然人家还要学习我们,那么我们就应固守原有的教育传统,没有必要改进。然而,我们应该看到,美国是在创新有余而基础不足的前提下才以抓基础来补不足。我国的情况却是与美国恰恰相反,我们是基础有余而创新不足,因而我国教育的完善必须以抓创新来补不足。 教育是一种文化现象,不同的教育反映的是不同的社会文化内涵,适宜美国今日社会的教育方法或教育体制并不一定适应于中国现在的社会。因此,不同国家的教育比较必须基于社会文化背景的比较。正是由于社会环境与文化传统的差异,构成了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的教育差异。美国的教育传统是与美国的文化传统相一致的,同样,中国的教育传统也必然根植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如何探索出既能适应中国社会又能汲取世界教育精华的教育模式,是教育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研究的难点。总之,我们需要的是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的现代化教育。
编辑本段学科建设新视角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比较教育学是以比较法为主要方法,研究当代世界各国教育的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揭示教育发展主要因素及其相互关系,探索未来教育的发展趋势的一门教育科学。它具有跨国性或国际性、跨学科性、可比 比较教育学
性、综合性、时代性、民族性与国际性并存、兼具理论性和应用性等特征。教学对象必须具备深厚、扎实的教育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尤其是外国教育的基本知识。既要继承也要创新.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比较教育学既是一门理论学科,更是一门偏重于应用的一门教育学科。学习研究它的主要目的在于借鉴他国的教育经验,揭示教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改进本国的教育。因此,要特别注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问题。 如何克服这些缺陷呢?顾明远先生的一些观点为广大的比较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者指明了方向。 第一,要加强比较教育的理论建设。理论建设不是凭空想出来的,一方面需要运用现代科学理论成果来分析研究当代教育问题,另方面要研究透切比较教育学者已经提出的理论,结合当代教育发展的实际提出新的理论框架,加以反复验证。 第二,比较教育要改变以往的研究重点,将研究外国教育转移到从中国教育的实际出发,研究中外教育的比较上。 第三,在方法论研究上,顾先生认为要把实证研究和定性研究结合起来。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研究停留在描述性研究和定性研究上,所以强调加强实证研究是必要的。
比较与借鉴相结合
比较法是社会科学研究普遍运用的一种方法。它对比较教育来讲更有重要的意义。比较教育的特性之一是跨国家或跨地区、跨文化性,也就是要对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或不同文化背景的教育进行比较,找出它们的异同。因此比较法就是比较教育研究最重要的常用的方法。但教材上八国教育(国别教育)部分只分别介绍了美国、苏俄、日本、法国、德国、印度、中国教育的概况,并没有对它们之间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学制与教育进行比较。在发挥基础教育优势的基础上,转变教育观念,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综合运用归纳式与演绎式的教学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加强教学方法多样互补性
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观,决定了教学过程的复杂多变,给课堂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一种教学方法,都各有其优缺点,惟有综合灵活运用,取长补短,相互协调,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⑩ 谁是比较教育史上第一个系统阐述比较教育理论与方法的学者
理论分析框架作为比较教育学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是众多比较教育学者竭力探寻的理论内容。德国比较教育学家施瑞尔借鉴德国着名社会学家卢曼的系统功能主义理论用以分析比较教育学的问题,形成了较成体系的系统功能主义理论分析框架。此框架初步形成于20世纪末期,1987年第五届世界比较教育大会上施瑞尔提交的会议论文是其将系统功能主义理论引入比较教育研究之中的代表性文章之一,并于第六界世界比较教育大会上再次受到学者们的广泛讨论,系统功能主义理论初见端倪。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施瑞尔比较教育理论体系的内容更加丰富,系统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