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評價的常用方法有:崗位排序法、崗位分類法、海氏測評法和因素比較法。
一、崗位排序法
崗位排序法是目前國內外廣泛應用的一種崗位評價方法,這種方法是一種整體性的崗位評價方法。崗位排序法是根據一些特定的標準例如工作的復雜程度、對組織的貢獻大小等對各個崗位的相對價值進行整體的比較,進而將崗位按照相對價值的高低排列出一個次序的崗位評價方法。
1、直接排序
按照崗位的說明根據排序標准從高到低或從低到高進行排序,此做法原則上用於不同層級職位排列。
2、交替排序法
先從所需排序的崗位中選出相對價值最高的排在第一位,在選出相對價值最低的排在倒數第一位,然後再從剩下的崗位中選出相對價值最高的排在第二位,接下去再選出剩下的崗位中相對價值最低的排在倒數第二位,依此類推,此做法原則上用於同一層級職位排列。
二、崗位分類法
崗位分類法是依據崗位及復雜度相似程度分為「類」和「級」的工作評價方法。崗位評估技術的一種。其程序是:先選擇薪資因素,然後制定與其數量或基準有關的類或級的說明書。具有易確定工資水平的優點,缺點是難以編寫分類或分級說明書,使用時主觀判斷較多等。
三、海氏測評法
海氏測評法也就是海氏三要素評估法,是國際上使用最廣泛的一種崗位評估方法。據統計,世界500強的企業中有1/3以上的企業崗位評估時都採用了海氏三要素評估法。它通過三個方面對崗位的價值進行評估,並且通過較為正確的分值計算確定崗位的等級。
海氏評估法對所評估的崗位按照以上三個要素及相應的標准進行評估打分,得出每個崗位評估分,即崗位評估分=知能得分+解決問題得分+應負責任得分。其中知能得分和應負責任評估分和最後得分都是絕對分,而解決問題的評估分是相對分(百分值),經過調整後為最後得分後才是絕對分。
四、因素比較法
因素比較法是一種量化的崗位評價方法,它實際上是對崗位排序法的一種改進。因素比較法不須關心具體崗位的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而是將所有的崗位的內容抽象若干個要素。根據每個崗位對這些要素的要求不同,而得出崗位價值。
比較科學的做法是將崗位內容抽象成下述五種因素:智力、技能、體力、責任及工作條件。評估小組首先將各因素區分成多個不同的等級,然後再根據崗位的內容將不同因素和不同的等級對應起來,等級數值的總和就為該崗位的崗位價值。
(1)職位評價方法簡單擴展閱讀
職位評價的基礎性工作以及進行職位評價前要准備的資料
職位評價的基礎性工作是職位調查和職位分析。在職位評價之前,一定要通過職位調查和職位分析獲取職位評價的基礎信息資料。這些資料包括:
1、職位名稱和編碼
2、職位所屬單位、上級單位、下級單位
3、職位上下級領導關系
4、職位工作內容、職責、權利
5、職位任職條件
6、職位勞動條件與環境
7、職位對員工素質的綜合要求(如體能、技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