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实施营改增政策以来,建筑行业已出台多项相关政策。那么,在建筑服务中,哪些情况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何进行申报纳税?以下是相关内容的整理,以供参考。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况包括:**
1.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 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4.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
5.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
**建筑服务的申报纳税流程:**
1.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时,应根据相关财税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同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 使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1 + 11%)× 2%
- 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1 + 3%)× 3%
**建筑公司需缴纳的税款包括:**
1. **增值税**: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2. **城建税**:以流转税作为计税依据,涉及税率包括7%、5%、1%。
3. **教育费附加**:按照税率3%缴纳。
4. **企业所得税**:按照税率25%缴纳,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税率可能低于25%。
5. **个人所得税**:一般由企业代扣代缴,针对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
6. **印花税**:一般涉及企业的营业账簿,每本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