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航证的相关
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21.1条 目的和依据为保障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适航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规定。第21.2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和适航合格审定,包括下列证件的申请、颁发和管理:(一) 型号合格证;(二) 型号设计批准书;(三) 补充型号合格证;(四) 改装设计批准书;(五) 型号认可证;(六) 补充型号认可证;(七) 民用航空器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认可证;(八) 生产许可证;(九) 生产检验系统批准书;(十) 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十一)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十二) 适航证;(十三) 出口适航证;(十四) 外国适航证认可书;(十五) 特许飞行证;(十六) 适航批准标签。第21.3条 定义本规定中有关用语定义如下:
(一) 局方: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
(二) 民用航空产品:除第九章外,指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三) 零部件:指任何用于民用航空产品或者拟在民用航空产品上使用和安装的材料、仪表、机械、设备、零件、部件、组件、附件、通信器材等。(四) 设计符合性:指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设计符合规定的适航规章和要求。(五) 制造符合性:指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制造、试验、安装等符合经批准的设计。第21.4条 溯及力对民用航空产品适航合格审定的溯及力规定如下:(一) 1987年6月1日(含)以后设计、制造民用航空产品,应当遵守本规定。(二) 1987年6月1日以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进行过设计定型的航空民用航空产品,如果用于民用航空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 可以不再申请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设计批准书,但是对涉及安全和适航性的缺陷,局方将按照有关适航规章,要求对其进行必要的改装或规定必要的使用限制;2. 1987年6月l日(含)以后对上述民用航空产品进行设计更改,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章;3. 民用航空产品的设计人或制造人如继续生产,应当遵守本规定第四章、第五章;4. 1987年6月1日以前已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定型的军用航空产品,如继续生产并用于民用航空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第21.5条 合格审定程序申请人申请本规定第21.2条所述的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适航合格证件,应当按照民航总局适航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并提交规定的文件资料。局方收到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评审组预评审。局方收到评审组预评审报告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应当按照受理通知书的要求,交纳相关费用。在确认收到申请人交纳的相关费用后,局方根据需要组织审定委员会和审查组或者监察员开展审查工作。收到审定委员会、审查组或者监察员提交审查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颁发适航合格证件的决定;不予颁发证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21.6条 豁免有关豁免的规定如下:(一) 受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中有关条款约束的人,可以因技术原因向民航总局适航部门申请暂时或永久豁免某些条款。(二) 申请人应当向民航总局适航部门提交包括下述内容的申请豁免报告:1. 请求豁免的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及其具体条款;2. 豁免的原因以及为保证具有等效安全水平所采取的措施和限制;3. 豁免涉及的范围,包括航空器及适用期限;4. 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如果适用,包括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三) 民航总局适航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告后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并在收到评审组提交评审报告后做出是否批准其豁免申请的书面决定。第21.7条 飞行手册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型号设计批准书、补充型号合格证、改装设计批准书持有人或其权益转让协议受让人,或者型号认可证、补充型号认可证持有人应当在每架航空器交付给使用人时,在航空器上提供经局方批准的现行有效的飞行手册。第21.8条 故障、失效和缺陷的报告民用航空产品、零部件或者项目出现故障、失效和缺陷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报告:(一) 型号合格证、型号设计批准书、补充型号合格证、改装设计批准书、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和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的持有人或者型号合格证、型号设计批准书权益转让协议受让人,在确认其制造的任何民用航空产品、零部件或者项目出现的故障、失效或缺陷造成了本条第(四)项所述的任一情况时,应当向民航总局或者其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二) 型号合格证、型号设计批准书、补充型号合格证、改装设计批准书、生产许可证、生产检验系统批准书、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和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的持有人或者型号合格证、型号设计批准书权益转让协议受让人,在确认其制造的任何民用航空产品、零部件或者项目由于偏离了质量控制系统而出现的缺陷可能造成本条第(四)项所述的任一情况时,应当向民航总局或者其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三) 如果已经确认是由于不恰当的维修或非正常的使用而造成本条第(四)项所述任一情况,或者知道使用人或其他人已经向民航总局或者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报告,则本条第(二)项所述证书持有人或者权益转让协议受让人不必再提交报告;
(四) 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按照本条第(一)、(二)和(五)项的规定报告:1. 由于航空器系统或者设备的故障、失效或者缺陷而引起着火;2. 由于发动机排气系统的故障、失效或者缺陷而使发动机或相邻的航空器结构、设备或者部件损伤;3. 驾驶舱或客舱内出现有毒或者有害气体;4. 螺旋桨操纵系统出现故障、失效或者缺陷;5. 螺旋桨、旋翼桨毂或者桨叶结构发生损坏;6. 在正常点火源附近,有易燃液体渗漏;7. 由于使用期间的结构或材料损坏而引起刹车系统失效;8. 任何自发情况(如疲劳、腐蚀、强度不够等)引起的航空器主要结构的严重缺陷或损坏;9. 由于结构或系统的故障、失效或缺陷而引起的任何异常振动或抖振;10. 发动机失效;11. 干扰航空器的正常操纵并降低飞行品质的任何结构或飞行操纵系统的故障、失效或缺陷;12. 在航空器规定使用期间内,一套或一套以上的发电系统或液压系统完全失效;13. 在航空器规定使用期间内,一个以上的空速仪表、姿态仪表或高度仪表出现故障或失效;(五) 在确认故障、失效或缺陷存在后48小时内,本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证书持有人或者证书权益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向民航总局或者报告人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1. 航空器的序列号;2. 如果故障、失效或缺陷涉及机载设备,则该机载设备的系列号和型别代号;3. 如果故障、失效或缺陷涉及发动机或螺旋桨,则该发动机或螺旋桨的系列号;4. 民用航空产品型别;5. 涉及的零部件、组件或系统的标志,包括零件件号;6. 故障、失效或缺陷的性质;7. 故障、失效或缺陷出现的时间、地点和初步原因分析。第二章 型号合格证、型号设计批准书、型号认可证和补充型号认可证第21.11条适用范围本章适用于下列证件的申请、颁发和对证件持有人的管理:(一) 航空器的型号合格证或者型号设计批准书;(二) 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的型号合格证;(三) 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的型号认可证;(四) 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的补充型号认可证。第21.13条 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设计批准书申请人的资格具有民用航空产品设计能力的人具备申请型号合格证或者型号设计批准书的资格。第21.15条 型号合格证和型号设计批准书申请书和申请文件型号合格证或者型号设计批准书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 申请航空器型号合格证或者型号设计批准书的,提交设计特征、三面图和基本数据;(二) 申请航空发动机型号合格证的,提交设计特征、工作特性曲线和使用限制说明;(三) 申请螺旋桨型号合格证的,提交设计特征、工作原理和使用限制说明;(四) 相应的验证计划。第21.16条 专用条件对提交进行型号合格审定的民用航空产品,由于下述原因之一使得有关的适航规章没有包括适当的或足够的安全要求,由民航总局适航部门制定并颁发专用条件:(一) 民用航空产品具有新颖或独特的设计特点;(二) 民用航空产品的预期用途是非常规的;(三) 从使用中的类似民用航空产品或具有类似设计特点的民用航空产品得到的经验表明,可能产生不安全状况。专用条件应当具有与适用的适航规章等效的安全水平。第21.17条 适用规章的确定申请型号合格审定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适用的民用航空规章:(一) 除非CCAR-23的第23.2条、CCAR-25的第25.2条、CCAR-27的第27.2条、CCAR-29的第29.2条、CCAR-34和CCAR-36另有规定,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设计批准书申请人应当表明其提交进行型号合格审定的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和螺旋桨符合下述规定:1. 除下述情况外,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设计批准书申请之日有效适用的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1) 民航总局适航部门另行规定;(2) 选择或者根据本条的要求符合申请之日以后的有效适用的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2. 民航总局适航部门制定的专用条件。(二) 特殊类别航空器指局方指定的尚未颁布适航规章的某些种类航空器,如滑翔机、飞艇和其他非常规航空器。对于特殊类别航空器,包括安装其上的发动机、螺旋桨,其型号设计应当符合CCAR-23、25、27、29、31、33、35中适用的要求或民航总局适航审定职能部门认为适用于该具体的设计和预期用途且具有等效安全水平的其他适航要求。(三) 运输类航空器型号合格证申请书的有效期为五年。其他类别航空器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设计批准书及航空发动机、螺旋桨型号合格证的申请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时证明其民用航空产品需要更长的设计、发展和试验周期,经局方审查批准后,申请书的有效期可以延长。(四) 如果在第21.17条所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或者已经明确不可能取得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设计批准书,申请人可以:1. 按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提出新的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设计批准书申请书;2. 申请延长原申请书的有效期。在此种情况下,申请人应当使其设计符合某一日期有效适用的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该日期由申请人自己确定,但不得早于申请书延长期到期前第21.17条所规定的有效期的时间。(五) 如果申请人欲使其民用航空产品符合提交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设计批准书申请书之后生效的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修订版本,则也应当符合民航总局适航部门认为与该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直接有关的修订版本。(六) 对于初级类航空器,以及装在其上的发动机和螺旋桨,其型号设计应当符合CCAR-23、27、31、33、35中适用的要求,或者局方认为适用于该具体设计和预期用途且具有可接受的安全水平的其他适航要求;并且符合CCAR-36中适用于初级类航空器的噪声标准。第21.19条 需要申请新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设计批准书的民用航空产品的更改如果对民用航空产品的设计、动力、推力或者重量的更改过大,以致需要对该民用航空产品与适用规章的符合性进行实质的全面审查,则需要申请新型号合格证、型号设计批准书。第21.21条 型号合格证的颁发: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通勤类和运输类航空器;载人自由气球;特殊类别航空器;航空发动机;螺旋桨具备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取得航空器(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通勤类、运输类、载人自由气球或者特殊类别航空器)、航空发动机或者螺旋桨的型号合格证:(一) 申请人提交的型号设计、试验报告和各种计算证明申请型号合格审定的民用航空产品符合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民航总局适航部门规定的专用条件;(二) 局方在完成所有试验和检查等审定工作后,认为其型号设计和民用航空产品符合适航规章和专用条件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或任何未符合这些要求的部分具有局方认可的等效安全水平;(三) 军用航空产品的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设计批准书申请人已经提供鉴定验收资料和实际使用记录,证实该产品实质上具有与适航规章要求相同的适航性水平。对于利用军方使用经验证明具有等效安全水平或者规定相应的使用限制保证飞行安全的,局方可以同意该产品不必符合会使申请人负担过重的某些适用条款;(四) 对于航空器,相对其申请的型号合格审定类别没有不安全特征或特性 。
2. AAC-038表为什么一般不选符合性,都选的适航性
AAC-038表可用于:
1、制造符合性检查
2、国内适航批准
3、出口适航批准
4、维修或改装后的返回使用
其中,用于第1种目的时选符合性,用于2、3、4目的时选适航性。
目的1主要是在适航符合性验证中使用,一般由适航监察员在对原型产品或试验件进行制造符合性检查,并确认其符合设计之后签发的。如果你不是局方监察员,可能一般很少会用到“符合性”。
3. 轻型飞机CCAR23适航认证大概需要多少钱
走一遭适航程序很不容易的。建议你看一下AP21-03-R4民用航空器合格审定程序,一般,通过23部至少需要3年时间,中间有适航司,审定中心办事的费用,大概几十万到几百万,和适航验证的费用,一般以亿来计算。希望帮到你了,求采纳
4. MA6是什么样的飞机机型座位数量是多少
中国长安飞机公司制造的56座MA60客机为涡轮螺旋桨飞机,是在运-7飞机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改进而成的。飞机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大大提高,飞行和技术性能接近国际同类飞机的先进水
平。
中国一航西飞集团公司 生产制造的MA60飞机是我国50-60座级惟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民用支线飞机,同时也是我国第一架从型号研制阶段开始,在研制程序、设计方法、实验技术、试飞演示和计算分析软件等各环节完全按照与国际接轨的适航标准(CCAR-25部)进行审定的飞机。
为提高飞机的高温高原性能,西飞从2000年开始对MA60实施了专项改进工程,包括增加5°襟翼起飞构型、更换碳盘刹车以及空中使用APU等。一系列改进使MA60飞机的高温高原起飞性能大幅提高。
按适航标准完成的试飞
为了验证飞机的安全性,MA60飞机严格按照中国民航总局适航审定程序及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局方试飞员的适航试飞评估,功能与可靠性试飞,自动驾驶仪系统功能试飞,失速速度、失速特性、单发起飞、中断起飞、地面和空中最小操纵速度、颤振、模拟结冰、自然结冰等高风险边界科目试飞和螺旋桨应力测定、发动机短舱灭火剂浓度测定、不可用燃油测定、热燃油和发动机空中启动、APU启动包线和工作特性试验、APU风车验证等一系列复杂技术风险科目试飞。这是我国民航客机按适航标准进行的最为严格、最全面的试飞,许多科目是首次进行。
适航试飞共飞行907个架次、840小时53分钟、验证条款323条。试飞结果表明,飞机的安全性、舒适性、经济性已达到和接近了国外同类飞机的水平。
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提高MA60飞机的舒适性、美观性,体现人性化特点,提高机场和航线适应性,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西飞集团公司又进行了"精品形象工程"和"产业化改进工程",使得飞机的质量和外观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为表明MA60飞机优越的高原机场适应性,验证MA60飞机在高原机场5°襟翼构形下的起飞飞行性能,2004年12月5日西飞在九寨/黄龙机场成功组织完成了MA60飞机双发半功率(模拟单发)起飞航迹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飞。高原适航试飞的目的是考察MA60飞机在此条件下的单发飞行能力。
5. 介绍一下适航认证技术,并说一下我国面临的主要挑战,应如何解决。坐等答案。好答案另加分。
浅谈我国适航指令的颁发与管理
INTRODUCTION TO THE ISSUANCE AND MANAGEMENT OF CAD
卢国雄([email protected])
适航指令(AD)是在型号合格审定后,由适航当局针对在某一民用航空产品(包括航空器、航空发动机、螺旋桨及机载设备)上发现的,很可能存在或发生于同型号设计的其它民用航空产品中的不安全状态,所制定的强制性检查要求、改正措施或使用限制,其内容涉及飞行安全,如不按规定完成,有关航空器将不再适航。
中国民航总局在CCAR-39和AP-39-01中明确规定每一份适航指令均有统一的编号,而且都是民用航空规章第39部的一部分,并且明确要求民用航空产品在未满足所有有关适航指令的要求之前,任何人不得使用。因此,民用航空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单位以及使用和维修单位必须保证适用的适航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执行。对适航指令所规定的要求必须在期限内完成,若因未按时执行或完成适航指令而发生影响飞行安全的事故,由适航指令所涉及的民用航空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或维修单位负责。
一、我国适航指令颁发管理工作的概况
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的适航当局都十分重视适航指令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把按时执行并完成适航指令作为保证航空器安全和航空器适航的必要条件,而且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适航指令的颁发和管理程序,包括适航指令的起草、征求意见、评审、公布及分发等等。其中以美国的适航指令颁发管理程序最为完善,不但建立了庞大的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而且保存了自上世纪40年代以来美国适航当局颁发的适航指令,并公布于互联网,供全世界的航空公司等用户查询。
我国适航当局也非常重视适航指令的颁发管理工作,从1986年开始规范适航指令颁发工作以来,已建立了关于适航指令颁发管理的法规体系,建立了负责适航指令颁发和管理的组织机构体系,并颁发了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和《适航指令的颁发和管理》(AP-39-01)。
我国目前使用的适航指令的颁发管理系统是从1994年由民航总局适航审定司开发的适航信息系统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当时是以传真的形式,通过航空公司把航空器所发生的故障及问题收集起来,从中归纳出重复性、多发性的故障,然后制定有关措施。
由于适航指令颁发管理工作不仅工作量大,而且管理复杂,为了减轻各地区管理局适航指令颁发和管理部门的工作强度,提高适航指令颁发、管理工作的效率,民航总局适航审定司在2000年组织人力开发了适航指令颁发软件,建立了适航指令的信息库,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适航指令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效率,方便了使用者的查询,为政府对航空器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然而这项工作由于受到当时技术条件的限制,软件功能上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不具备图文混排的功能,数据库内的适航指令没有图形的资料,适航指令保存不完整等。此外,该软件也不具备在互联网上进行浏览和查询的功能。随着民航机构改革的深化,民航系统内部各部门机构设置重新调整,职责改变,原有的民航系统在管理模式和经营机制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适航指令颁发管理工作和职责也由各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原适航处)移交到相应新成立的适航审定处(新疆地区管理局适航处除外)。
为了配合适航指令颁发管理工作和职责的转移,同时也为了适应民航机型日益多元化、规模化,特别是越来越多地引进旧飞机的情况,保证适航检查员能够及时方便地查阅中文适航指令(CAD),在民航总局适航审定司的领导下,民航总局安技中心在参考美国联邦航空局网站的基础上,在2002年会同凯兰公司一起组织人员研发了一个具有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管理平台的新系统——适航指令网络化管理系统。该系统已于2004年3月1日首先在华北地区管理局运行,并于7月1日在全国各地区管理局正式投入使用。为配合新系统的研发和使用,民航总局安技中心先后组织人员翻译了FAA的适航指令参考资料,编写了有关新系统的培训教材,并对各地区管理局的有关人员进行了适航指令颁发和管理及新系统使用的专项培训。
二、我国适航指令的颁发管理程序
目前,我国适航当局已与美国(FAA)、法国(DGAC)、德国(LBA)等多个国家的适航当局建立了关于适航指令的交换关系,保证了我国适航当局能够及时得到这些外国适航当局针对在该国注册的航空器所颁发的适航指令;同时我国也同进口我国生产的航空器的国家建立了联系,以保证该国适航当局及时得到我国针对国产航空器所颁发的适航指令。在收到国外适航当局转来的适航指令后,我国适航当局的适航指令编发管理单位根据该适航指令所涉及的航空器在我国注册和使用的情况进行评估,将适用的编制成中文适航指令并转发给各有关的适航指令执行单位。流程图略。
其中有7点是值得注意的:
1、适航指令的接收
民航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信息室是唯一代表中国民航适航当局接收国外适航指令的指定单位。任何渠道获得的适航指令必须经过信息室确认(盖章)才可作为符合规定的用于编制中文适航指令的参考依据。
2、适航指令的适用性评估
适航指令经信息室确认后,首先在民航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航空器适航审定室(以下简称审定室)登记并进行适用性初评。初评为不适用的,返回信息室存档;初评为适用的,由审定室的指令跟管员按机型授权情况以传真形式分发给相应的地区管理局适航审定处/新疆地区管理局适航处(以下统称指令编管单位)进行后续的处理,或由审定室编制多机型(MULT)适航指令。
指令编管单位收到初评为适用的适航指令后,需结合被授权机型的实际使用情况对其适用性进行最终评估。最终评估为适用的方可编制CAD,最终评估为不适用的,列入月报表报至审定室。
紧急适航指令的评估过程与上述步骤相同,只是对适用的紧急适航指令,在编制CAD前,应先以传真形式将该紧急适航指令发给所辖地区的指令执行单位;由审定室编制MULT指令的紧急适航指令,审定室以传真形式将该紧急适航指令发给各指令编管单位,再由各指令编管单位传真给所辖地区的指令执行单位。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有关紧急适航指令的各个传真环节都需电话确认,以避免漏收情况发生。
3、CAD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CAD的编制既要参照适航指令中所包含的全部信息,又要密切结合我国使用机型的实际情况。CAD编制后需要经过审核人审核和签字,并经过批准人批准,方可颁发。
4、CAD的颁发
CAD的颁发采用网上发布和传递硬拷贝件(包括原件、原件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并行的办法。如果二者有差异,以硬拷贝件为准。适航指令执行单位应及时到指定网站上查询和接收CAD,但应注意与硬拷贝件进行比对。CAD的硬拷贝件应由颁发该指令的指令编管单位传至其所辖地区内所有有关的执行单位;若其他指令编管单位辖区内也有该CAD的适用机型,则还应传至这些指令编管单位,并由他们进一步传至其辖区内所有有关的执行单位。指令编管单位自行编制国产航空器的CAD后,由该指令编管单位负责将CAD硬拷贝件发送至国内所有的执行单位,以及在国外登记注册的国产航空器所在国的适航当局。指令编管单位针对国外设计制造的航空器编制CAD后,由该指令编管单位负责通知并将CAD硬拷贝件发送至该设计制造国的适航当局。
5、CAD的延期、豁免和等效符合性方法
CAD的延期原则上仍按CCAR-39和AP-39-01的有关规定执行,只是在地区管理局机构和职责调整后,将原来由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负责完成的工作改为由该局的适航审定处来完成(新疆地区管理局适航处除外)。
6、CAD的报表
CAD报表分月报表、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月报表包含“适用的适航指令及相应的CAD”、“不适用的适航指令”和“适用但尚未处理的适航指令”三部分。各指令编管单位要在每月月初将上月月报表报至审定室,再由审定室汇总后报至总局适航审定司。季、年度报表由审定室依据各指令编管单位的月报表汇总而成,并以适航管理文件形式定期下发给各指令编管单位,以便各指令编管单位核对以确认没有漏收CAD。
7、存档和备份
各指令编管单位颁发CAD后,需将该CAD的呈批件、正式件存档,以备查阅,而且需定期对本单位颁发的CAD的电子文件进行备份。审定室的CAD数据库需要定期进行异地备份。
三、结束语
经过我国适航工作者多年不懈的努力,目前,我国适航指令颁发管理的水平和手段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与欧美先进国家的差距大大地缩短。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随着民航体制改革的逐步完成,各项适航管理法规、规章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信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全体适航同仁的通力合作,凭借现代的信息化技术,通过加强国际信息交流,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姿态,提高效率,一定会使我国适航指令的颁发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更新、更高的台阶,从而更好地为民航飞行安全服务,为广大人民服务。
6. 实验室资质认证“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一览表”中溯源方式如何填写
可以根据你的现状按一下方式选择:
实现量值溯源最重要的方式是检定和校准。
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 出具检定证书。检定具有法制性,其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从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的宗旨和发布的国际建议看,我国的强制检定管理范围基本上与其认定的法制管理范围相当。一台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也就是一台被授予法制特性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我国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及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也实行强制检定。检定的依据是按法定程序审批公布的计量检定规程。在检定结果中,必须有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出具证书或加盖印记。从事检定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
校准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装置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它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通常应作统一规定,特殊情况下也可自行制定。校准的结果可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也可用校准因数或校准曲线等形式表示。
校准和检定的区别:(1) 校准不具法制性,是自愿溯源行为;检定则具有法制性,属计量执法行为。(2) 校准主要确定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检定则是对其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全面评定,必须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3) 校准的依据通常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检定的依据则是法定检定规程。
无法溯源时的其他措施:
自校:主要是对专用仪器的行业检定规程或实验室自编的专用仪器校验规程中政府授权检定机构无法检定/ 校准的部分进行自校。如吸阻标准棒在A06吸阻仪上的溯源测试等。
能力验证:属于同类实验室进行的相关项目、相关参数的共同测试,其结果可以间接验证量值的准确性。如参加烟气分析的共同实验,如果获得较为满意结果,可间接验证吸烟机的钟型曲线符合抽吸流程图的要求,这是在没有抽吸流量图测试仪的情况下,实现流量曲线准确性的旁证。同时也证明了玻璃纤维滤片的准确性和符合性。
比对:属于无法直接实现量值溯源时的一种计量方式,是对不同计量器具进行的同参数、同量程的相互比对。如吸阻标准棒在缺少标准器具或检定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只能采用比对的方式进行计量,同时也只能进行低值标准棒或高值标准棒之间的相互比对。
7. MA6是什么样的飞机机型座位数量是多少
中国长安飞机公司制造的56座MA60客机为涡轮螺旋桨飞机,是在运-7飞机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改进而成的。飞机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大大提高,飞行和技术性能接近国际同类飞机的先进水
平。
中国一航西飞集团公司 生产制造的MA60飞机是我国50-60座级惟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民用支线飞机,同时也是我国第一架从型号研制阶段开始,在研制程序、设计方法、实验技术、试飞演示和计算分析软件等各环节完全按照与国际接轨的适航标准(CCAR-25部)进行审定的飞机。
为提高飞机的高温高原性能,西飞从2000年开始对MA60实施了专项改进工程,包括增加5°襟翼起飞构型、更换碳盘刹车以及空中使用APU等。一系列改进使MA60飞机的高温高原起飞性能大幅提高。
按适航标准完成的试飞
为了验证飞机的安全性,MA60飞机严格按照中国民航总局适航审定程序及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局方试飞员的适航试飞评估,功能与可靠性试飞,自动驾驶仪系统功能试飞,失速速度、失速特性、单发起飞、中断起飞、地面和空中最小操纵速度、颤振、模拟结冰、自然结冰等高风险边界科目试飞和螺旋桨应力测定、发动机短舱灭火剂浓度测定、不可用燃油测定、热燃油和发动机空中启动、APU启动包线和工作特性试验、APU风车验证等一系列复杂技术风险科目试飞。这是我国民航客机按适航标准进行的最为严格、最全面的试飞,许多科目是首次进行。
适航试飞共飞行907个架次、840小时53分钟、验证条款323条。试飞结果表明,飞机的安全性、舒适性、经济性已达到和接近了国外同类飞机的水平。
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提高MA60飞机的舒适性、美观性,体现人性化特点,提高机场和航线适应性,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西飞集团公司又进行了"精品形象工程"和"产业化改进工程",使得飞机的质量和外观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为表明MA60飞机优越的高原机场适应性,验证MA60飞机在高原机场5°襟翼构形下的起飞飞行性能,2004年12月5日西飞在九寨/黄龙机场成功组织完成了MA60飞机双发半功率(模拟单发)起飞航迹适航符合性验证试飞。高原适航试飞的目的是考察MA60飞机在此条件下的单发飞行能力。
8. 如何保证过程符合性检查的客观性
【知识点的认识】学习化学的重要途径是实验和科学探究.并且,实验还是科学探究的重要手段和方法.通过实验以及对实验现象的观察、记录和分析等,可以发现和验证化学原理,学习科学探究的方法并获得化学知识.当然,科学探究本身也是一种学习方法,它是指按照“提出问题→猜想与假设→制定计划(或设计方案)→进行实验→收集证据→解释与结论→反思与评价→拓展与迁移”这样八个连续的环节,来认识探究物质的一种方法.除此之外,学习还有阅读法、观察法、分类法、比较法、讨论法、推理法、归纳法等等.其中,阅读法就是通过阅读教材或其它材料等(阅读时,既要重视主要内容,也不忽视小字部分和一些图表及选学内容,因为这些内容有助于加深对主要内容的理解及拓宽知识面),来学习和获取知识的方法;观察法是指根据一定的学习目的、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或知识的一种方法;分类法就是按照事物的性质、特点、用途等作为区分的标准,将符合同一标准的事物聚类,不同的则分开的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比较法是通过观察、分析,找出研究对象的相同点和不同点的一种认识事物的基本方法;讨论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辨明是非真伪以获取知识的方法;推理法是在原有基础上经过概括、抽象、推理得出规律的一种研究问题的方法;归纳法是从通过分析个别性知识,引出一般性知识,从而归纳出它们所共有的特性,得出一个一般性结论的推理方法.
【命题方向】该考点的命题方向主要是通过设置实验、问题情景,让学生阅读、观察和思考后,运用学习化学的重要途径及相应的学习方法,来分析、解答有关的实际问题.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实验探究题.中考重点是考查学生对学习化学的重要途径及学习方法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它来分析、解答有关的实际问题的探究能力等.
【解题方法点拨】解答这类题目时,首先,要熟记学习化学的重要途径及学习方法等.然后,根据所给的实验、问题情景信息,结合所学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细心地探究后,按照题目要求进行选择或解答即可.
9. 飞机新机型为什么需要试飞那么多次呢
为保证飞行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各国纷纷对进入本国市场的民用运输飞机实施强制性审查认证。因此,C919大型客机同其他民用飞机一样,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适航标准进行设计,必须有合适的体系保证飞机的设计满足适航标准,必须通过计算、分析、检查、试验等方式,验证其是否符合适航标准。只有经过中国民用航空局适航审定并取得适航合格证后,C919才能进入市场。
试验试飞是对飞机设计、制造的技术验证,这些验证本身也需要相应的技术手段来开展和实现。试飞中经常需要对飞机的硬件进行更改,这些更改往往实施部位不同、机上贯彻时间长短不一,对飞行产生复杂和交联的影响。比如,试飞需要尽早冻结软件构型,但刹车控制系统、自动飞行控制系统等却需要在试飞中不断获得数据、调整参数后,才能逐步冻结设计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