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进出口贸易中,为防范外汇风险,如何正确选择计价结算货币
在进出口贸易中,为防范外汇风险,正确选择计价结算货币的方法是:在出口贸易中,应当选择“硬币”或具有上浮趋势的货币作为计价货币;在进口贸易中,应当选择“软币”或具有下浮趋势的货币作为计价货币。
计价货币
1.计价货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用来计算和清偿彼此债权债务的货币,一般与结算货币相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只规定了计价货币,没有规定结算货币,则计价货币就是结算货币。
2.交易双方也可以规定计价货币是一种货币,结算货币为另一种货币,甚至另几种货币,此时,交易双方要在合同中定明不同货币的币值。
3.买卖双方在选择使用何种货币时,既要考虑货币汇率的风险,又要结合自己的经营意图、市场供需和价格水平等情况作出综合性分析。
4.目前,我国常用的国际结算货币有:美元、英镑、马克、法国法郎、日元和港元。理论上人民币也可以作为计价或结算的货币,但我国金融管理规定对外使用人民币仅限于账面的首付,不能自由兑换和流动。
5.在一般多根据国际金融市场上货币汇率变动的情况和进口国家(地区)的习惯等,选用对方国(地区)货币或第三国货币。
拓展资料:计价货币的选择
1、选择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可自由兑换货币是指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施加限制、不实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种货币汇率,在另一国要求下随时有义务换回对方在经常往来中所结存的本国货币。使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有利于调拨和运用,有助于转移货币汇价风险。
2、在出口业务中尽量争取采用硬通货:
硬通货,是指从成交至收汇这段时期内汇价比较稳定且趋势呈上浮的货币。
3、在进口业务中,争取采用软通货:
软通货,是指从成交至付汇这段时期内汇价不稳定、疲软且趋势呈下浮的货币。
㈡ 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的计价方式有哪两种如何选用
一、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构筑物工程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一和二的有关规定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项目。
二、选用技巧:
1、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塔身、贮仓等,均按砼体积以m3计算。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模板按砼体积以m3计算。
2、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2)如何选择计价方法扩展阅读
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 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 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㈢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有哪些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原始成本计价
原始成本也称为历史成本或原始购置成本,它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企业新购建固定资产的计价、确定计提折旧的依据等均采用这种计价方法。
2、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重置完全价值计价也称为现时重置成本,它是指在当时的生产技术条件下,重新购造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
3、按净值计价
固定资产净值也称为剩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
(3)如何选择计价方法扩展阅读:
三种固定资产计价方法的优点:
1、原始成本计价
其主要优点是它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也就是说按这种方法确定的计价价值,均是实际发生并有支付凭据的支出。正是由于这种计价方法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的特点,它成为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
2、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按当时重置成本计价,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观实价值。
3、按净值计价
它可以反映企业实际占用固定资产的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这种计价方法主要用于计算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
㈣ 合同计价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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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建设工程合同法律专题研究”丛书中的第三部。书中结合建设工程合同实务,以合同发展过程为线索,分析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履行以及纠纷产生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误区,并设计相关的防范措施。全书结构合理,强调理论性,着重实践性,突出新颖性。
㈤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计价方法是一种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是制订企业会计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会导致不同的报告利润和存货估价,并对企业的税收负担、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根据新存货准则第14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即新准则中存货发出成本的确定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5)如何选择计价方法扩展阅读:
在通常情况下,外购存货或自制存货与出售商品的成本流转是不一致的,因此产生了存货成本在库存与销售之间的分配问题。为了恰当反映存货流转,在确定存货计价的方法时,要坚持以下标准:
① 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② 坚持客观性原则,如实反映销售成本与期末存货价值;
③ 坚持谨慎性原则,保证企业所有者和潜在投资者作出决策时,尽可能规避风险,使风险收益最大化。同时,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还受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科学决策。
㈥ 按计价方式划分合同形式,一般分为
按计价方式划分合同形式,一般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选择哪种合同计价方法应该在合同当中提前约定清楚,这也得根据建筑施工合同的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总价合同的话,一般在投标报价中就应该确定下来。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㈦ 存货计价方法有哪些,分别怎么运用,谁能详细介绍下
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采用个别计价法,计算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由于工作量繁重,适用范围很小,仅用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等。其他四种方法,由于采用了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会出现不同的发出、库存存货的价值,从而影响企业损益。因此,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以减轻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为方便起见,下面以一个简单例子进行分析。
某企业2003年度购销货情况如下:3月购进货物50万公斤,单价4元;4月购进货物60万公斤,单价4.5元;5月购进货物70万公斤,单价4.6元;6月销货160万公斤,单价5.5元;9月购进货物80万公斤,单价4.8元;11月购进货物40万公斤,单价5元;12月销货100万公斤,单价6元。
方案一:采用先进先出法。除11月购进的货物作为库存外,其余已售出,因此库存存货成本200万元,发出存货成本1176万元,销售收入148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4万元,企业所得税100.32万元。
方案二:采用后进先出法。库存存货成本176万元,发出存货成本12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企业所得税92.4万元。
方案三: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的加权平均价为4.587元,则库存存货成本183.47万元,发出存货成本1192.53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87.47万元,企业所得税94.87万元。
方案四:采用移动平均法。库存存货成本192万元,发出存货成本118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96万元,企业所得税97.68万元。
可见,在进货价格呈上升趋势时,企业的所得税税负由轻到重依次是: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最佳方案是采用后进先出法,此时期末存货成本最低,当期成本最高,利润降低,起到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效果,能减少物价上涨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反之,物价呈下降趋势时,选择方案的顺序正好与之次序颠倒,最佳方案是采用先进先出法,如电子产品,由于产品更新换代快,价格逐渐下降,选择先进先出法对企业有利。
需要指出的是,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应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因此,企业应在每年度末搜集有关信息,力求准确判断材料价格走势,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
㈧ 工程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
合同按计价方式分类:
1、总价合同。
2、计量估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在总价合同中,如实际施工内容与合同签订时的施工内容相同,且施工条件未发生变化,则视为实际施工的工程量等于合同签订时的工程量,工程价款不因量的改变发生变化,即量是不可调的。
而单价合同中,合同签订时的工程量清单或工程范围通常没有强制约束性,最终结算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确定总价,即量是可调的。
固定价格
和可调价格的区分是价的区分。在固定价格合同中,除发生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的情况,否则合同签订时候的价格即为结算时应使用的价格(无论是单价还是总价),即价是不可调的。而在可调价格合同中,价格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等进行调整,即价是可调的。
而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是指由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㈨ 如何选择科学的存货计价方法
存货的入帐价值:主要有购货价格、购货费用、税金等,其发出存货的价值由以下方法确定。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先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根据期初存货结余和本期收入存货的数量及进价成本,期末一次计算存货的本月加权平均单价,作为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价值的单价,以求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结存存货价值的一种方法。
3、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货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价或成本的1种方法。
4、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是假定后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后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5、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以每次(批)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各该次(批)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即:每次(批)存货发出成本=该次(批)存货发出数量X该次(批)存货实际收入的单位成本除上述计价法外,还有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但前五种方法属于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期末计价通常是以实际成本确定。但是.除了这种方法外.还有一较为广泛的方法——成本(实际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计价的方法。
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标准
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是由于存货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不一致和同质的存货实际取得的成本不同而产生的。存货流转包括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两方面。在通常情况下,外购存货或自制存货与出售商品的成本流转是不一致的,因此产生了存货成本在库存与销售之间的分配问题。为了恰当反映存货流转,在确定存货计价的方法时,要坚持以下标准:① 以历史成本为基础;② 坚持客观性原则,如实反映销售成本与期末存货价值;③ 坚持谨慎性原则,保证企业所有者和潜在投资者作出决策时,尽可能规避风险,使风险收益最大化。同时,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还受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科学决策。
㈩ 如何正确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建议
存货在大多数企业的流动资产总额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而且处于不断购买、耗用和销售之中,因而存货数量及其价值的确认(即存货计价问题)至关重要。并且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经营成果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而不少企业由于对这个问题认识不全面,理解不深刻,或受某一方面因素的影响,对企业存货计价方法做了不切合企业实际的选择,从而对企业的存货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在此,笔者对不同存货计价方法进行分析比较评价,帮助企业做出合理选择。
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
企业的存货是不断流动的,有流入也有流出,流入与流出相抵后的结余即为期末存货,本期期末存货结转到下期即为下期的期初存货,下期继续流动,就形成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存货流转。
存货流转包括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两个方面。企业存货实物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转成为存货的实物流转。所谓存货成本流转指外购或自制存货的成本流入及出售商品时的成本流出。在理论上,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其实物流转应当一致,也就是说,购置存货时所确定的成本应当随着该存货的销售或耗用而结转。例如,某商品购进成本,第一批100件单价15元,第二批50件单价10元,第三批80件单价11元。本期销售结果是,第一批售出80件,第二批售出30件,第三批售出10件。由此可见,该商品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是一致的,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一致的情况非常少见的。因为,企业的存货进出量很大,存货的品种繁多,存货的单位多变,难以保证各种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由于同一种存货及单价不同,但均能满足销售或生产的需要,在存货被销售或耗用后,毋需逐一辨别哪一批实物被发出,哪一批实物留作库存,成本的流转顺序和实物的流转顺序可以分离,只需要按照不同的成本,流转顺序确定已发出存货的成本和库存存货的成本即可。这样就出现了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
采用某种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在期末存货与发出存货之间分配成本,就产生了不同的存货成本分配方法,即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按照国际会计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常见的存货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
几种存货计价方法的分析
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分批实际法,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这种方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分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需要对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批次进行具体认定,以辨别其所属的收入批次,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并且采用这种方法极易被用作调节利润的手段。因为如果营业不佳,估计利润不高,管理人员就可以高价售出低成本的商品,以提高利润,或以相反的方法调低利润。
企业中一般不能互换使用的存货、或为特定的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并单独存放的存货,以及购入批次少、容易识别、单位价值较高的贵重物资,一般采用个别计价法。并且这种方法在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下均可使用。
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也称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月购进存货数量作为权数来确定本期存货发出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这种方法只需在月末计算一次,比较方便。但只能在期末确定存货成本,无法随时从账面上提供存货的结存金额,不利于加强存货的日常管理。同时无论在上涨还是下跌情况下,计算出的存货成本与现行成本都有一定的差距,并且这种方法在实地盘存制下才可用。
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是指以本批购进数量加账面结存数量的权数,滚动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并据以确定存货发出成本与期末存货成本。
移动平均法的优点在于能使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并且每次购入存货的单位成本和购入前库存存货的单位成本对发出存货成本的影响,分别与购入数量加购入前库存数量的多少成正比,因而成本计算较为客观可信,但与市价仍有一定差距,而且频繁地计算移动单位平均成本,使存货核算相当繁琐。对于储存在同一地点性能相同的大量存货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只能用于永续盘存制,不能用于实地盘存制。
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根据先购进的存货先发出的成本流转假设对存货的发出和结存进行计价的方法。在物价持续上涨情况下,采用此法使存货发生成本降至最低,从而使账面利润需增,导致资本分派过度,对企业的长期经营不利。
经营活动受存货形态影响较大或存货容易腐烂变质的企业,一般采用先进先出法,并且这种方法在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下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相等。
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是根据后购进的存货先发出的成本流转假设,对存货的发出和结存进行计价的方法。
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的发出存货的成本接近于近期市场价格,使现时成本与现时收入得到配比,从而较合理地确认了当期收益,在物价持续上涨情况下,可以使当期出材料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延迟企业交纳所得税,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由于期末材料结存成本是按早期价格确定的,这样也减少了库存材料的资金占用,可以增加企业后劲,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符合稳健性原则。但这种方法有可能会造成成本虚增或虚减。并且在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下,这种方法计算的发出存货的成本不相等。
几种存货计价方法的对比评价
各种存货计价方法是因物价变动而产生的。若存货进价固定不变,不同存货计价方法将失去存在的必要。对各种存货计价方法的评价也要以物价变动为背景。下面以物价上涨为前提比较几种存货计价方法。
从价值角度看
采用先进先出法时,期末存货均按后期进价计算,比较接近编表日重置成本,使资产计价较为合理。当采用后进先出法时,期本存货按较早期的单价计量,与编表日的重置成本差距较大,物价变动幅度越大,这种现象越明显。在通货膨胀时期,后进先出法所产生的期末存货数偏低,使资产计价失去意义。结果,财务分析也受到相当大的影响,营运成本、流动比率、投资报酬率偏低。从利润确定角度看,后进先出法,则以最近的进货成本可与最近的营业收入相配比,可以产生较有意义的利润数据,以恰当地解释评价预测企业的经营成果。所获得的利润倘以所得税、股利等形式全部分配的话,也不会过多影响企业按原有规模持续经营。相反,若采用先进先出法,则以较早期的存货成本与现时的营业收入相配比,毛利虚计。若将算得的毛利全额以所得税、股利等形式分尽的话,收回的成本因数额较低,在现时物价水平下,难以重置相同数量的存货,致使企业不能按原有规模持续经营。
从纳税和现金流量角度看
后进先出法具有压低期末存货成本、提高销货成本,减少本期应税利润,因而减少应纳税所得产生的现金流,因此使企业的净现金的流入比采用先进先出法和平均法为多。但是,后进先出法减少应纳所得税额和增加净现金流入的效果并非绝对。从长远时期看,企业的全部存货成本,不管何时形成,正常情况下最终将转化为销货成本。若所有存货均已售出,其成本将全部转化为销货成本,则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无论采用哪种存货计价方法,几个会计期的销货成本总额、税前利润总额、所得税总额、税后利润总额、现金流入总额都是一致的。
从管理人员业绩评估角度看
某种存货计价方法的合适与否,还与企业管理人员业绩评价方法与奖励机制有关。不少企业按利润水平的高低来评价企业管理人员的业绩,并根据评价结果来奖励管理人员。此时,管理人员往往乐于采用先进先出法,因为,这样做会高估任职期间的利润水平,从而多得眼前利益。
企业存货计价法的选择
对于企业来说,选择哪种存货计价方法最好,主要看企业所在的角度、考虑的主要因素,另外还要看企业所经营存货的特点和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以及物价变动情况等,适合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才是最好的计价方法,企业才会从中受益。所以企业必须全面考虑,扬长避短,选择最适合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